拟验收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6年3月4日-2016年3月10日。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 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 郑州220千伏登封南110千伏送出工程 | 郑州市登封市 | 武汉华凯环境安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郑州220千伏登封南110千伏送出工程包括:登封南变剖接110千伏Ⅰ宣大线线路工程:线路起于220kV登封南变电站,止于Ⅰ宣大线21#杆塔,同塔双回路架设,线路路径全长0.5km。
| ①对占用土地的居民已按照规定给予了补偿。 ②本工程线路在农田地段施工时对青苗的破坏采取了相应的赔偿。 ③施工阶段产生的施工垃圾已清运,经现场调查,本工程线路沿线不存在施工垃圾,现已在地表进行了植被恢复。 ④经现场调查,本工程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运行完好。 ⑤本工程输电线路设计时,尽量避让了居民密集区,无环境敏感目标。 ⑥本工程输电线路所经地区均为农田,已尽量减少了土地占用,不会对交通景观及居民产生影响。 ⑦本工程在施工期间的临时堆土已进行了遮护,并定时洒水,经现场调查未收到有关空气污染的反映,也未收到有关夜间施工的反映。 ⑧施工期间未发现文物。 ⑨施工阶段已安排专职环境管理人员对施工期的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 ⑩已在工程附近建立警告和防护标识。 11已对当地群众进行了有关高压输电线路的环境宣传工作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1室(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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