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5143/2016-000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信息公开 | |
| 文 号:白政 〔2016〕65号 | 成文日期:2016-03-06 | 发布日期:2016-03-07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
为了活跃节日气氛,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女同志以饱满的热情和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4日至3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女同胞的工作热情,展现妇女风采,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让她们积极参与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来。对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最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好子女”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
(一)评选标准
“最美家庭”评选标准
2、爱岗敬业、热心公益、奉献社会好;
3、计划生育、保护环境、勤俭持家好;
4、夫妻和睦、尊老爱幼、教育子女好;
5、邻里团结、移风易俗、健康生活好;
“好媳妇”评选标准
1、尊重公婆、孝敬长辈、与公婆和睦相处、感情融洽;
2、善解老人、心里体谅老人困难,与公婆之间互相关心、 互相理解、互相帮助;
3、主动承担家庭劳动、子女教育、善待老人;
4、与公婆之间无根本利害冲突、无大小经济纠纷、不因家庭琐事与长辈发生口角;
5、当公婆生活不能自理时,主动照顾,尽赡养老人的义务。
“好婆婆”评选标准
1、关心晚辈、正确处理与晚辈的关系,正确处理家庭矛盾,与家庭成员和睦相处;
2、注重感情交流、与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理解、互相帮助;
3、当媳妇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主动帮助,共同克服困难;
4、采取合适的方式对媳妇进行思想教育、劳动教育,配合媳妇共同做好孙辈教育;
5、共同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庭劳动。
“好子女”评选条件
1、尊重孝敬父母,自觉履行赡养义务,注重感情交流和精神慰籍;
2、家庭和睦幸福,代际关系和谐,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受到邻里、社会的称赞和好评;
3、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业绩突出;
(二)名额申报
各行政每1000口人推荐“好婆婆”“好媳妇”“好子女”各一名;“最美家庭”每1000口人推荐1户;
(三)申报时间
2016年2月27日—3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举办文体活动
1、广场舞:要求统一着装,动作娴熟优美,整齐划一,能充分展示白沙新女性形象。(活动时间:3月5日 活动地点:如意湖文化广场)
2、拔河比赛:要求机关女同志全体参与,场面气氛要热烈。要充分展示出团结协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活动时间:3月14日 活动地点:镇政府院内)
3、组织各村妇联主任及村妇女干部举行“喜迎三八 做时代新女性”为主题的演讲比赛,要求内容积极向上,能充分证明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起到带头作用。(活动时间:3月10日 地点:镇政府五楼会议室)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