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955/2016-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政务,精神文明,道德讲堂 | |
文 号:上人社〔2016〕14号 | 成文日期:2016-03-08 | 发布日期:2016-03-0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深入推进我局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全面提升素质和整顿纪律作风为核心,以一系列精神文明活动为载体,积极转变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大力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大力整顿纪律作风,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推动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宋继宾
成员:郭 瑞 陈全胜 刘中凯 徐进伟 陈 霞
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霞兼任办公室主任,程璐负责日常工作。
三、文明标准
2016年,我局继续将从素质、作风、团结、实绩四个方面定量、定性考核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具体标准如下:
1、先进工作者:在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争当“先进工作者”活动,以工作积极、细致认真、爱岗敬业、上进心强、作风优良为标准,切实加强队伍素质建设,依据全年四个季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先进工作者,比例不超过评选人数的15%。
2、岗位标兵:在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争当“岗位标兵”活动,以业务精湛、忠于职守、谦虚谨慎、廉洁高效、争创一流为建设标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评选,年终评出岗位标兵3人。
3、文明职工: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开展争当“文明职工”活动,以“爱岗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共评选出3名文明职工。
四、具体活动安排
1、元月份,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春节前到建筑工地为农民工提供送温暖服务。(责任领导:陈 霞)
2、二月份,开展“春风行动”大型招聘会。(责任领导:徐进伟)
3、三月份,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责任领导:郭 瑞)
4、四月份,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影片,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责任领导:陈全胜)
5、五月份,开展志愿者进社区服务活动。 (责任领导:宋继宾)
6、六月份,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清洁家园、保护环境”主题活动。 (责任领导:刘中凯)
7、七月份,组织党员开展庆祝建党94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走访老党员、老干部活动。(责任领导:郭 瑞)
8、八月份,组织职工开展拥军优属、军民共建活动。(责任领导:宋继宾)
9、九月份,以座谈、文艺演出等形式,认真做好国庆庆祝活动。(责任领导:宋继宾)
10、十月份,积极参加“郑州市慈善日捐款”活动,提倡干部职工传播正能量、开启善时代。(责任领导:陈 霞)
11、十一月份,依托“零工市场”为外来打工人员提供好服务。(责任领导:刘中凯)
12、十二月份,对全年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做好总结。(责任领导:陈 霞)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大家共同来做。全体干部职工必须以更为积极的心态、更为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精神文明建设中去,要形成支部、工会、共青团齐抓共管的合力。党员同志要率先垂范,紧密结合本职工作,以活动促工作,把我局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上新台阶。
(二)周密组织,精心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及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科室、机构要认真对照本工作方案中各项具体安排,明确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效。
(三)奖罚分明,务求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将精神文明活动融入到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及创新工作中,融入到完成市定、区定各项责任目标任务工作中,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以工作丰富活动,以活动推动工作,促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附件1: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责任分工情况一览表
附件2:中层领导干部道德讲堂安排一览表
2016年3月8日
附件1
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责任分工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具体工作 | 责任科室或机构 | 责任人 |
1 | 督查、党建、目标运行 | 办公室 | 王二奎 |
2 | 外宣工作、精神文明、档案管理 | 办公室 | 徐 琳 |
3 | 信访稳定、综合治理、依法治区、六五普法、平安建设、科普目标 | 督查科 | 张 义 |
4 |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反腐倡廉 | 离退休科 | 王世谊 |
5 | 环境保护目标 | 仲裁院 | 程志远 |
6 | 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 劳动监察中队 | 张晓彬 |
7 | 党建、计划生育、妇联 | 社保基金监督科 | 张耀方 |
备注:1、如责任人临时不在,不能完成其责任事项,由所在科室(机构)负责人指定该科室(机构)工作人员按要求完成。 2、涉及各科室、机构的业务板块及责任事项板报由相关科室、机构和责任人负责制作。 3、各责任事项文字材料由责任人所属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按要求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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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层领导干部道德讲堂安排一览表
时 间 | 科 室 | 授课人 | 授课内容 |
3月份 | 办公室 | 王二奎 | 道德讲堂 |
4月份 | 就业中心 | 赵 培 | 传统文化 |
5月份 | 仲裁办 | 程志远 | 道德讲堂 |
6月份 | 社保基金监督科 | 张耀方 | 传统文化 |
7月份 | 工资科 | 郑 凯 | 道德讲堂 |
8月份 | 监察队 | 张晓彬 | 道德讲堂 |
9月份 | 离退休科 | 王世谊 | 道德讲堂 |
10月份 | 就业中心 | 贾国良 | 道德讲堂 |
11月份 | 社保稽查 | 袁 然 | 道德讲堂总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