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28/2016-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上街区济源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07 | 发布日期:2016-03-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
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体系,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在危险化学品领域,要吸取天津港8.12爆炸事故教训,持续加强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批程序,严厉打击违章、违规和非法违法等行为。在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是从严整顿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坚决打击非法储存,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布点、不按规定销售的网点行为。
(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切实提升社会化火灾防控水平。突出高层和地下、大型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等区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公众聚集场所,要坚决予以关停整改。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彩钢板临时建筑,用于生产、加工、仓储及人员密集场所彩钢板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有效消除火灾隐患。
(三)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坍塌、触电、坠落等事故发生。针对农村建房等,组织开展民用建筑和大型在建工程专项整治,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全面排查老旧建筑、渣土堆场、桥梁、建筑幕墙、地下工程等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安全隐患。
(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对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设备的专项整治,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特种设备和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等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使用和违章操作等行为。
(五)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对液化气充装站、加气站、城市管网等基础设施所存在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整治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社区、有关单位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对拒不整改或无故不整改重大隐患的责任人,果断采取措施;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对于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发挥网格优势。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有效发现和解决问题,坚持条块融合,上下联动,确保各类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对跨部门或职责不清的隐患问题,采取联合执法进行处置。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按照规定进行履责约谈、诫勉约谈或者给予党纪政纪问责。同时,严查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对涉嫌渎职犯罪的,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社区、有关单位要将工作方案于3月11日前以纸质上报安全办,并于12月1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联系人:吴昕平 电话:6811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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