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中牟县雁鸣湖镇伴月北路、纬四路西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拟批准公示

索 引 号:416211581/2016-00081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3-08发布日期:2016-03-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中牟县雁鸣湖镇伴月北路、纬四路西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拟批准公示

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中牟县雁鸣湖镇伴月北路、纬四路西段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拟批准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科。公示期为2016年3 月8日-2016年3月14 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中牟县雁鸣湖镇伴月北路、纬四路西段道路建设工程

中牟县雁鸣湖镇归月东路以南、雁鸣大道以北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中牟县雁鸣湖镇归月东路以南、雁鸣大道以西,总投资1906万元.道路总程度1439.64m,红线宽度为24m,均为城市支路,其中伴月路(归月东路—纬四路)为南北向,工程南起纬四路,北至规划归月东路,全长387.28m,红线宽度为24m,设计时速30Km/h;纬四路(伴月北路—雁鸣大道)为东西向,东起雁鸣大道,西至伴月北路,全长1052.36m,道路红线宽度为24m,设计时速3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施工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用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

施工扬尘:通过对施工现场设置边界围挡、道路硬化、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排放;

施工噪声: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及加强管理、维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影响;

施工固废:建筑垃圾全部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环保局开发科508室(45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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