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

索 引 号:005291097/2016-0000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关 键 词:财政资金,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3-08发布日期:2016-03-08
体    裁生效日期:2016-03-08废止日期
荥阳市审计局2016年部门预算

荥阳市审计局

主要职责及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中共荥阳市委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荥发[2010]6号),设立荥阳市审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审计、财经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
(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各乡镇、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6.市政府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按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并向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十)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预算单位构成

下设四个事业单位:荥阳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荥阳市内部审计指导中心、荥阳市建设项目审计中心、荥阳市审计举报中心。均纳入我单位预算。


附件
  • 2016预算编报说明.doc
  • 审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xls
  • 三公经费变化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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