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度郑东新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737405256/2016-002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郑东综治办〔2016〕3号成文日期:2016-03-08发布日期:2016-03-0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2016年度郑东新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2016年度郑东新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

关于印发2016年度郑东新区综治和平安建设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管委会相关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度郑东新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2016年度郑东新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

 

2016年,全区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按照中央、省委、市委政法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贴国际商都建设和全市“三大主体”工作,深化落实“一二三四四”发展思路,以平安东区建设为载体,以服务项目为核心,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积极创新社会治理,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为实现东区二次创业、跨越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总体目标:平安东区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打防管控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确保不发生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事件、极端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刑事治安案件、公共安全事故、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争创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开发区。

一、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平台建设。6月底前,进一步完善区、乡(镇)办、村(社区)三级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工作平台和乡(镇)办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建立管委会相关部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或工作室),由行政一把手担任主任,主要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接访处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明确工作人员,与区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密切衔接。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办,难事不出区,矛盾不上交。

(二)加大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矛盾纠纷治理力度。坚持末端处置和源头治理相结合,充分利用三级网格,定期对房地产、金融、劳资纠纷、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领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确保对各类矛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充分发挥各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积极作用,运用专业知识,借助专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提高调解成功率、协议履行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三)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重大领域政策制定、项目审批、工程立项、举措出台,充分评估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环境影响、矛盾纠纷及各类不稳定因素,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对涉及民生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预先听证,有效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健全沟通协商制度。

(四)坚持信访问题依法处置。坚持法律思维、坚守法律底线,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依法依策解决到位;对寄希望于“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思想坚决予以纠正,确保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合理解决。对待长期缠访、闹访以及提出无理诉求的人员,在依法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运用相关法律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坚决予以入刑;对以上访为名聚众滋事、冲击政府机关或在重点地区、敏感部位聚集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严格依法打击处理。加强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多发性民间矛盾的排查调处,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特别是命案的发生。2016年,凡发生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多发性民间矛盾导致发生命案,死亡1-2人的,对所在乡(镇)办事处实施黄牌警告;死亡3人及3人以上的,对所在乡(镇)办事处、派出所实施重点管理,并予以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五)做好进京“非访”处理工作。继续坚持乡(镇)办每月驻京值班制度,制定预案,完善措施,使全区非访劝返处置工作形成良性循环。完善以全区赴京非访重点人员为主的公安机关大情报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重点上访人员信息库建设,完善重点上访人员详尽资料信息。完善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主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发生赴京集体非访案件的乡(镇)办事处和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非访事项,取消有关单位年终评先资格并给予重点管理,同时对赴京非访“四包一”案件的责任领导进行责任查究。

二、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六)加快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健全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形成“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格局。4月底前,全区视频监控升级改造一期工程完毕并投入使用。视频监控中心成立不少于30人的专业监控人员队伍。掌握全区视频监控探头数、完好数,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解决群众求助数和典型案例等视频监控运行情况。以“覆盖率、安好率、联网率”为核心指标,最大限度发挥现有技防体系的防控作用,逐步推进高清视频监控入村(社区)工程。

(七)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建立常态化打击机制,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打击整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遏制刑事犯罪高压态势。对盗抢骗、黄赌毒等顽症,建立新型打击犯罪合作模式;对黑恶势力,既重拳出击、依法严惩,又坚决摧毁其经济基础,打掉其“保护伞”;针对黑车非法运营引发的抢劫、强奸、杀人等恶性案件,加大源头执法力度,坚决查处无证照非法运营行为。

(八)加强治安巡防队伍建设。按照《郑州市治安巡防队管理规定》、《郑州市治安巡防队巡防消防一体化实施方案》、《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先行区2015年工作方案》等要求,紧紧围绕“周密巡防、保民平安”的巡防宗旨,牢牢把握“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辖区群众满意”的目标,强化防范实效,狠抓队伍素质建设。通过加强治安巡防队伍教育培训和保障,逐步提高治安巡防队员工资待遇,全面提升治安巡防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5月份适时对全区巡防队员进行一次轮训,全年至少组织两次乡(镇)办巡防中队会操。乡(镇)办巡防中队要建立统一的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巡防队员年度考核指标。

(九)持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健全完善“滚动排查、滚动挂牌、滚动治理”机制,落实主管部门联合整治责任,实现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东区综治委每月对全区社会治安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每季度东区综治办挂牌整治一批社会治安重点单位和突出治安问题,确保年终整治合格率达到100%。被省、市挂牌(警示)整治,不能按期摘牌的乡(镇)办事处和主要责任单位,不得参加本年度平安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并对责任领导进行责任查究。

(十)开展“四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以医院周边、商(市)场周边、火(汽)车站、广场周边等“四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医院、商(市)场、火(汽)车站、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秩序良好。区、乡(镇)办事处成立“四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形成综治协调、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深化为民服务工作,坚持把“巡防爱心岗”做实、做好,确保辖区学生上学、放学安全。

三、大力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

(十一)完善综治基层基础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人财物投入,健全区、乡(镇)办综治委(办)的职能、机构、体制、机制、制度,配齐配强人员、提高队伍素质,加强经费支持、改善工作条件,形成责任明确、管理规范、运转协调、办事高效、保障有力、富有权威的组织体系。2016年,以乡(镇)办事处分级管理为抓手,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治工作中心在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社会治安协防、矛盾纠纷化解、平安建设宣传、公共服务代办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夯实全区基层基础。进一步完善乡(镇)办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与乡(镇)办综治办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村(社区)设立综治工作站。努力把全区乡(镇)办综治工作中心打造成基层维护稳定的综合服务管理中心枢纽,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参照城市精细化管理先行区标准,加强社区巡防室建设,每个社区建设一个不少于15平方米、安装有明显标识、便于群众求助的巡防室,确保24小时为市民群众提供服务。每个乡(镇)办巡防中队配备3辆以上巡消电瓶车,每个社区配备3辆电动自行车和必要的反暴恐装备,提高治安巡防队处置灾害事故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二)推行“一格(村)‘1 N’”综治联动机制。以“坚持依靠群众、推动工作落实”长效机制为指导,建立健全综治部门牵头、公安机关为主、相关部门参加的“一格(村)‘1 N’、一企一警”综治联动工作机制。构建以“五员”(巡防队员、保安员、民调员、协管员、楼院管理员)为主的村(社区)网格力量,充分发挥“五员”作用。认真履行了解社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指导治安防范、开展宣传教育、服务辖区群众等五项职责,实现社情民意及时收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刑事治安案件降低、安全事故隐患减少、信访案件下降、服务水平完善、社会持续平安、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格局。建立动态化乡(镇)办分级管理制度,每季度对全区乡(镇)办进行检查督导,每半年对全区乡(镇)办进行定级,年底进行命名,年度平安建设先进乡(镇)办必须从一类乡(镇)办中产生,对三类乡(镇)办区综治办将重点进行督导帮扶。对在全市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中排名后十位的乡(镇)办事处,由郑州市进行重点管理,对后三十位的乡(镇)办事处,由郑州市进行黄牌警告,验收后问题依然较多且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平安建设评先资格。

(十三)持续开展基层平安建设“细胞工程”创建活动。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开展基层平安建设“双创”活动的方案》(豫综治委〔2013〕2号)、《关于加强基层平安创建管理的指导意见》(豫综治委〔2015〕13号)和市综治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平安建设“细胞工程”创建活动的意见》(郑综治〔2013〕3号),继续在全区开展平安建设“细胞工程”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平安村(社区)“五无”、平安乡(镇)办、平安单位“七无”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完成平安创建目标。重点研究将平安村(社区)达标率动态保持在80%以上,巩固已有创建成果,对命名表彰的平安社区、平安村定期复查、动态管理。加大对其余20%未达标单位的指导力度,在11月底前达到创建标准。积极开展行业系统平安创建,每个单位力争培育1个平安创建示范点;在民营企业开展“平安建设示范企业”评选活动。组织全区规模以上的民营企业参与全市的“平安建设示范企业”评选,并适时进行经验总结和亮点培育。

(十四)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等四部门《关于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需求导向,紧密结合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全面启动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分级应用、安全可靠的综治信息平台建设。

(十五)持续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2016年平安东区宣传工作重点要实现“五个一”:一是征求一次广大市民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意见建议;二是组织开展一次平安东区集中宣传月活动;三是举办一次平安东区文艺汇演;四是组织一次综治和平安建设座谈会;五是组织一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按照“铺天盖地、随处可见”的要求,巩固、完善宣传阵地,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利用报刊、电台、平安建设宣传栏、墙报、电子屏幕等媒介形式,在报纸、电台、公共场所、交通干道、高速路口、广场公园等显要位置进行宣传;社区、学校、市场、商场利用宣传栏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平安建设宣传内容;成员单位及所属机构内部醒目位置设置平安建设固定宣传标牌或宣传栏,形成长效机制。

四、扎实做好综治和平安建设专项工作

(十六)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在全区实行居住证“一证通”制度,实现基本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落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强化业主及中介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中小旅馆和公共场所等人口流动性大的活动场所、聚居区域的规范化管理,减少治安和安全隐患。

(十七)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落实教育、矫治、管理以及综合干预措施,严防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

(十八)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完善未成年人监护、涉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依法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青少年事务专职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的案(事)件发生。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德治教育,组织开展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专项治理。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帮扶体系,预防和减少侵害“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事件发生。加大对侵害“三留守”人员刑事案件的打击力度。

(十九)做好铁路护路护线联防工作。提高思想认识,以预防和化解涉路矛盾、杜绝拦车断道案(事)件的发生,完善高铁护路体系、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继续深化平安铁路创建活动,确保辖区内铁路运输安全畅通。

(二十)切实维护网络社会安全。加强信息网络基础管理,推动落实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强化网络运营、服务主体法律责任,引导网民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加强网上网下综合防控,增强网上技术手段和力量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诈骗、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网上舆情导控,强化网络宣传队伍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主导力量,掌握网上舆论主动权。

五、提升全区综治干部素能

(二十一)加强思想教育。组织全区综治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政法会议的部署和要求,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践行务实理念,在全区综治系统树立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十二)强化业务培训。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和履行职能的实际需要,加大综治干部培训力度,全年组织基层综治干部培训不少于四次,提升解决新常态下综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组织基层综治民调队伍进行一次全面培训。

(二十三)建立区综治办联系点工作制度。建立综治办主任、副主任分包乡(镇)办的联系点工作制度,每月至少一次深入联系乡(镇)办,加强对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指导、帮助和督促,实现被联系乡(镇)办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明显提升。

(二十四)提升经验总结能力。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郑办〔2009〕28号)、市综治委《郑州市乡镇(街道)平安建设工作分级管理办法》(郑综治〔2010〕15号)要求,总结提升2015年的亮点培育工作经验,参与全市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树典型、创经验、促提升”活动,争创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县(市)区。年内各乡(镇)办综治办至少有1篇先进经验或做法被市级以上媒体或刊物转发;区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至少1篇先进经验或典型做法在省、市一级媒体、刊物或综治信息转发、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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