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15日。
拟验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 | 60万吨/年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 荥阳市贾峪镇塔山村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4年6月6日以郑环然[2014]18号、2015年11月17日郑环建函[2015]64号对报告书和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进行批复。工程于2015年8月建设完成,河南省金瀚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三同时”核查,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环保竣工验收专家现场检查组于2016年2月25日对该项目现场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
| 1.废气:露天开采过程中的粉尘主要为钻孔产生的粉尘和爆破粉尘。荥阳市丰益实业有限公司采用履带式钻车自带有袋式除尘器;在爆破之前对即将爆破的块段进行洒水增湿,同时在钻孔附近放置水袋,爆破完成后对爆堆进行洒水降尘。破碎、筛分系统共设置4台袋式除尘器处理粉尘,处理后废气分别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同时设备内部设置洒水喷头。 2.废水:项目生活区食堂建设隔油池和5m3沉淀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根据现场调查,降尘废水能够做到全部消耗。为防止初期雨水外排,建设单位于破碎加工场地西部地势较低处设置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 3.噪声影响:设备采取了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工业场地南厂界,西厂界昼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项目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剥离表土部分用于工业场地及采区边坡绿化,剩余部分暂存于表土临时堆场,用于边开采边复耕。表土临时堆场底部已设置挡土墙,坡面已播撒草籽绿化。废土石全部运至郑庄新型社区附近填坑造地,对环境无影响。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荥阳市贾峪镇垃圾中转站处置。破碎筛分阶段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暂存于粉矿仓内,全部作为产品出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5室(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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