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6年3月9日-2016年3月15日。
拟验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 (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荥阳市建安石业有限公司 | 普通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开采项目 | 荥阳市贾峪镇塔山村 | 荥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管理站 |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14年6月9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以郑环然〔2014〕19号对报告书进行批复。工程于2015年10月建设完成,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三同时”核查,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环保竣工验收专家现场检查组于2016年2月25日对该项目现场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
| 1.废气:给料口粉尘主要由矿车卸料产生,为无组织排放,给料机单独进行了封闭,颚破给料口设置在了封闭库内,封闭库只留供汽车卸料的半封闭库门,库门顶部设置了自动感应水幕帘,卸料口上方设14个雾状洒水喷头,对原料进行增湿;反击破给料口安装除尘器集气装置。破碎筛分粉尘污染源主要是破碎、筛分、胶带输送产生的粉尘。破碎筛分设备全部单独进行了封闭,并设置了固定洒水装置;产品皮带落料口处均设置洒水喷头,运输皮带全线封闭,并且与厂房接口处完全封闭。每个封闭厂房均配置了布袋除尘器,共3套袋式除尘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定员56人,工业场地实际生活用水为2.25m3/d,生活废污水主要为简易食堂及洗漱用水排水,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1.7m3/d,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一起进入生活污水收集池,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工业场地设旱厕,粪污水定期清理用于附近农田施肥。生活区设置了废水沉淀收集池(10m3)一座。 3.噪声影响:选用设备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产生噪声低的设备或附有配套降噪措施的设备;空压机加装消声器;生产设备远离敏感点。西、北厂界昼夜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敏感点噪声均满足评价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运营期废石在工业场地内临时堆存后外售河南隆鑫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期基建剥离表土除小部分用于项目矿区道路、破碎站及临时堆场场地绿化外,大部分剥离表土和运营期夹土全部堆存至表土临时堆场,用于闭矿期的生态恢复。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荥阳市贾峪镇垃圾中转站处置。破碎筛分阶段产生的粉尘由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量为117.07t/a,暂存于粉矿仓内,全部作为产品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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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08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环评处1005室(45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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