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725/2016-000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 关 键 词:通知,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 |
文 号:郑外侨〔2016〕12号 | 成文日期:2016-02-22 | 发布日期:2016-03-1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郑东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教育办公室),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市直企事业、社会力量办各学校: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严格程序,切实做好 2016年初、高中毕业生中的归侨、侨眷学生的身份认定工作,维护归侨侨眷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将身份认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范围和要求
1郑州市户籍的归侨侨眷考生(已办证者)可凭相关材料,按既定申报程序由省政府外侨办出具《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非河南省户籍的归侨侨眷考生须持户籍所在地省(市)级侨务部门证明,再按程序申报。
2.《河南省归侨侨眷证明信》适用于2016年报考非义务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仅限当年使用,一次有效。
二、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的《河南省侨眷证》、《居民身份证》、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归侨考生提供《河南省归侨证》,没有身份证的考生提供户口簿。
2.2015年办理过归侨侨眷考生认定的复读生须重新进行认定,提供的材料同上。
3.考生父母是侨眷,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须提供父母的《河南省侨眷证》、省部级以上荣誉证书及文件原件和出生证(或亲属关系证明)。荣誉称号的认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未确认归侨、侨眷身份的考生,须按照《河南省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办法》(豫外侨〔2014〕12号)认定其归侨、侨眷身份后,再按上述要求申办归侨侨眷考生身份认定。
5.为进一步落实归侨侨眷考生身份认定工作严格、规范的要求,考生所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均须采用A4纸格式(可粘贴到空白A4纸上)。
三、工作时间及程序
1.参加2016年高招考试归侨侨眷考生身份认定工作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中招考试工作截至日期2016年5月15日,逾期不再办理。
2.归侨侨眷考生将有关材料提交郑州市政府外侨办受理后,报省辖市政府外侨办审核。原省直单位上报认定的归侨侨眷的考生材料,报省政府外侨办审批。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国内侨务处。
单位地址:郑州市互助路73号3号楼618室
联系电话:67172553、67183553(传真)
郑州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郑州市教育局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