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6-00024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牟审投报〔2016〕7号 | 成文日期:2016-02-18 | 发布日期:2016-03-10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6年1月8日至1月25日,对中牟县公路管理局负责建设的中牟县万洪路两侧边沟开挖整治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公路管理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中牟县万洪路两侧边沟开挖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见牟交【2014】159号文,内容为开挖排水边沟梯形土边沟尺寸上口宽4.5m,深1m,底宽1m,外坡坡度1:1.75m,内坡坡度1:1.75m;边沟的纵坡坡度结合现有公路路线纵坡、地形、地质、出水口位置等情况选定,尽可能与路线纵坡坡度保持一致,边沟出水口结合现有沟渠合理设置。沿线每隔40m侧分带开口设置一处泄水槽,接入土边沟,采用水泥预制块,泄水槽的横断面形式为20*1250px矩形断面,草地及壁厚200px泄水槽对应的土边沟做2米硬化处理。合同价款为1460653.85元。该项目建设单位:中牟县公路管理局;施工单位:郑州市中牟豫中路桥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河南省中原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万洪路两侧边沟开挖整治工程合同金额1460653.85元,送审结算金额为987030.00元,审定结算金额为864682.15元,核减金额为122347.85元。送审金额低于合同金额,主要原因为混凝土泄水槽未施工。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河南泓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泓昇造咨[2016]第01011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公路管理局提供的万洪路两侧边沟开挖整治工程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造价122347.85元。经审计,中牟县万洪路两侧边沟开挖整治工程送审结算价987030.00元,审定864682.15元,审减122347.85元。
送审结算部分不符合《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2009年10月12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2号)第二十六条第七项“ 建设单位以及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直接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咨询、代理等单位应当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料,不得拒绝、拖延、谎报,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时对多计的工程造价122347.85要予以扣除。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附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泓昇造咨[2016]第01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