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4051265/2016-00014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情况/政策文件 | |
发布机构:上街区行政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梳理,星级管理 | |
文 号:上审改办〔2016〕8号 | 成文日期:2016-03-09 | 发布日期:2016-03-1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入网运行,探索实现入网事项的星级管理,推动实体性行政服务平台功能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拓展,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水平。现就梳理各单位行政服务事项,实现入网星级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梳理对象
全区已编制行政权责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各有关单位(包含单位二级机构)
二、梳理内容
(一)梳理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事项、由原来的非许可审批事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或日常工作的事项;
(二)梳理单位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即行政服务事项或便民服务事项),这类事项是指通过一定审查或批准程序,面向办事群众或企业(个体户)办理的,最终办理结果为出证或为服务对象开具某某证明的事项,例如: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一孩或二孩)证明、老年公交乘车卡等等。
注意事项:本次梳理的公共服务事项与各单位前期梳理行政权责清单中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略有不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范围小于本次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范围。
三、梳理参考依据
(一)依据各单位在政府外网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和行政权责清单;
(二)依据各单位 “三定方案”中的职能设置及政府赋予的行政职权。
四、工作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本单位“三定方案”和行政权责清单及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等内容,对本单位现有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由部分非许可审批事项调整而来)、行政服务和日常管理等事项再次进行梳理,明确事项名称、类别及数量;
二是在梳理基础上进行甄别,剔除单位内部日常工作事项、对公事项、服务对象非办事群众或企业的事项,对甄别后的事项进行汇总;
三是按照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入网试运行要求,通过“网上指导、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出证”等功能设置,实现入网事项的实时咨询互动、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的网上实时查询,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办事体验。要求各单位在事项梳理甄别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所有审批服务入网事项进行分析研判,按照星级评定的标准,逐个确定各个事项的星级。并在模拟运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3星级以上事项网上申报的运行方式。
入网运行事项星级评定标准:
1级:入网事项可以提供完整详细的办事指南信息、相关表格下载、业务咨询等服务。
2级:在1级的基础上可提供网上预约办理服务。申请人(单位)需到窗口2次及以上。
3级:在2级基础上提供部分申报材料电子化上传,网上预审。申请人(单位)需到窗口1-2次。
4级:在3级的基础上提供全部申报材料电子化上传,网上审核,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结前申请人(单位)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领取办理结果。申请人(单位)需到窗口1次 。
5级:可提供全部申报材料电子化上传,网上审核,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结后网上反馈信息、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向申请人(单位)递送办理结果。申请人(单位)全程无需到窗口。
四是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如实填写《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入网运行实行网上星级管理调研表》,并于3月17日前将调研表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sjqsgb@126.com)报送至区审改办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组(地址:区会议中心3楼306房间)。
联系人:朱焕强 时琳然 联系电话:56508055
附件: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入网运行实行网上星级管理调研表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