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回头看” 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83492/2016-0001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区审改办关 键 词:通知,改革
文    号:上审改办〔2016〕7号成文日期:2016-03-09发布日期:2016-03-1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回头看” 活动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关于开展县(市、区)“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及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活动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我区 “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成果,确保“两集中、三到位”改革的遗留问题有效解决,经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回头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涵义

郑州市“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是指“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审批处室向办事大厅集中,窗口授权到位、事项进驻到位”。我区开展的是“两集中、三到位”,“两集中”指各审批职能部门组建行政服务科,把原单位所有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服务科集中,本单位所有审批事项必须由行政服务科“一口受理、办理”;同时,再将各单位行政服务科整建制向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集中;“三到位”指窗口授权到位、事项进驻到位、人员进驻到位。

二、“回头看”工作对象

(一)各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的单位;

(二)具有审批职能、且单独设立办事大厅的单位;

(三)具有审批职能、但因客观条件限制,没有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也没有单独设立办事大厅的单位。

三、“回头看”工作重点

(一)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单位工作重点

1.职能归并情况。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是否按照要求成立行政服务科,将内部行政审批职能全部归并到行政服务科,是否存在内部科室多头受理多头审批的现象;行政审批与监管是否分离、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是否分离,行政服务科与其他相关科室之间的关系是否理顺,办事窗口与相关科室是否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2.人员到位情况。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行政服务科是否按有关要求配备工作人员,并整建制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是否明确授权行政审批首席代表,首席代表是否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是否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履职尽责;行政服务科负责人是否任命或明确并到岗到位。

3.项目进驻情况。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按照区政府行政审批事项进驻的要求,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应尽必进”的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做到了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审核、出证、办结。

4.充分授权情况。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授予行政审批首席代表的行政审批权限是否充分到位;是否做到了即办件在受理岗完成,承诺件在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完成,涉及现场查勘、技术论证的等由行政服务科牵头派单,有关科室分别在2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完成。

5.规范审批情况。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是否按照“日清周结”工作机制要求,做好网上审批业务的日常督办和红黄牌预警;是否统一规范了文书使用,做到在办件过程中及时向服务对象出具了一次性告知单、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不予办理决定书等规定必须出具的各种规范文书。

6.服务效率情况。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是否按照区政府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和市政府要求,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环节、流程、时限等进行优化和压缩;采取了哪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措施;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环节、流程、申报材料是否有法律、法规依据,是否印制了办事指南,做到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法律依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全公开。

(二)未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单位工作重点

没有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审批职能部门或单设设立办事大厅的单位,也须按照“两集中、三到位”改革要求,把分散在各科室的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即组建本单位行政服务服务科,把本单位所有审批事项交由行政服务科对外“一口受理、办理”,避免出现其他科室多头受理、办理的现象;对单独设立办事大厅的单位,还要把行政服务科前移到本单位办事大厅窗口受理、办理,并做到所有审批事项进驻大厅到位、授权到位。

对未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今后,按照郑州市推进市县改革一体化要求,不论形式上是否在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原则上相关单位所有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都必须纳入郑州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上审批系统运行、监管,并依据该系统对各单位业务规范办理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四、“回头看”工作步骤

(一)自查摸底阶段(2016年3月16日前)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次“回头看” 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以前“两集中、三到位”改革遗留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填写“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回头看”活动自查表(见附件)。各单位自查报告和自查表务必于3月16日前报送到区审改办。

责任单位:各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单位

(二)督查整改阶段(2016年3月31日前)

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以区审改办牵头,联合区法制办、编办、监察局对各单位“回头看”活动进行督查。主要采取查阅有关资料、明查暗访、征求办事对象意见、看窗口现场和检查组测评等方式进行。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各有关单位,并限期整改到位。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法制办、区编办、区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单位

(三)整改验收阶段(2016年4月10日前)

各有关单位要在3月31日前根据区审改办的整改要求,做好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人员岗位调整,完成行政服务科重组、进驻事项确认、首席代表调整、进驻人员调整、行政服务科整建制进驻调整等工作,并在4月初全部调整到位。对因客观工作条件限制,暂无法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单位,可向区审改办提出不进驻申请,写明不进驻理由,经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不强制进驻;对经批准不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单独设立办事大厅的单位,也须按照以上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区审改办将于4月10日前对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两集中、三到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逐个验收,对验收仍不达标的单位,交由区监察局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直接约谈各相关单位行政正职。

牵头单位:区审改办、区法制办、区编办、区监察

责任部门:各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实施单位)

五、“回头看”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回头看”活动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改进机关作风的重要抓手,积极有序推进该项工作,确保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坚决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实事求是,狠抓落实。各单位要针对“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回头看”工作重点,做好自查和整改落实,在“回头看”各阶段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各单位务求实事求是,认真对待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措施,不折不扣完成“两集中、三到位”整改落实工作。

(三) 强化督促检查。区审改办及各工作组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制定严格的监管措施,将行政审批“两集中、三到位”整改工作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监督考核,对有令不行、执行不力、敷衍应付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相关领导的责任。

 

                                                          2016年3月9日

 

附件
  • 两集中、三到位回头看活动活动自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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