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落实“3.15”年主题集中发布《消费警示》

  • 索引号:005252338/2016-007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3-11
  • 发布日期:2016-03-1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工商局金水分局落实“3.15”年主题集中发布《消费警示》

    2016年3.15来临之际,为落实“新消费 我做主”的年主题,金水分局早动手、早安排,联合金水区消费者协会共同发布《消费警示》。

    本次《消费警示》共发布十篇。除对当前投诉热点:消费卡纠纷、装修材料纠纷、农村市场商品消费纠纷、干洗服装纠纷进行消费警示、消费提醒外,金水分局对婴幼儿用品进行了重点关注,涉及婴幼儿用品的《消费警示》多达六篇,主要针对婴儿饮食用具即双酚A奶瓶、儿童玩具、儿童文具、儿童服装、儿童运动商品(轮滑)、儿童游乐等均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警示,提醒家长和广大消费者从小培养孩子理性消费、安全消费的科学消费观,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运用学到的科学知识辨别商品的真假优劣,及时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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