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37405256/2016-0014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非法集资 | |
| 文 号:祭城办〔2016〕12号 | 成文日期:2016-03-14 | 发布日期:2016-03-14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社区,各部门:
自2015年5月份召开郑东新区祭城路街道办事处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大会以来,经过与公安机关和各社区、各部门排查、研判,我办目前接到客户上访高危非法集资企业8家。为应对日趋严峻的处非形势,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现对我办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进行分包,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属地管理,责任分包。各社区作为责任单位是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社区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事处包案领导为所分包案件的第一负责人,对所分包的案件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及时到场,稳控局势。对于因非法集资引起的上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包案领导和社区书记必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稳控局势,疏导现场,尽快劝返上访群众,防止发生堵门、堵路、自残、滋事等行为,及时遏制非法上访。
三、吃透情况,化解风险。对于非法集资案件,包案领导和社区书记要深入了解情况,迅速及时约谈公司法人,调阅公司有关资料,通过投资人掌握涉案人数、涉案金额、人员分布,并与公安部门相互比对、相互印证,吃透情况、澄清底子,确保全面掌握案情。同时,支持公司法人整合资产、积极兑付,引导集资客户理性维权、稳定情绪,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损失。
2016年3月14日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