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955/2016-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计划总结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总结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15 | 发布日期:2016-03-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5年,区社保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工作理念,按照“抓改革、强规范、优服务、求提升”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强化社保基金管理,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建设,为我区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现结合实际,将全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市定目标完成情况
(一)养老保险方面。截至12月底,全区共有参保单位627家(其中企业参保500家,机关参保127家),企业参保职工16470人,完成市定目标(16400人)的100%;机关参保3386人,企业、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3766人)。全年共征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8429万元(清理往年欠费485万元),完成市定目标(7961万元)的106%。
(二)失业保险方面。截至12月底,全区共有参保单位548家,月均参保职工9301人,完成市定目标(9300人)的100%。全年共征收失业保险基金671万元,共支付失业保险待遇219万元,失业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
(三)工伤保险方面。截止12月底,全区共有参保单位449家,参保职工9397人(其中农民工参保1037人),完成市定目标(9200)人的102%。全年共征收工伤保险基金202万元,完成市定目标(200万元)的101%。年内工亡事故零发生,工伤事故明显下降,工伤预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截止12月底,全区城乡居保新增参保237人,累计续费14957人,完成市定目标(续费11000人)的136%。目前全区城乡居保累计在保31353人,正常享受养老待遇9711人。
二、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一)组织企业开展2014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根据市局安排部署,从5月份开始组织对我区2014年度企业职工缴费工资基数进行申报。通过采用电话通知和上门服务相结合的方法,顺利对全区400家参保企业的7345名职工所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审核完毕。
(二)做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1-12月份,共办理养老保险跨区转出122人,跨区转入181人,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入84人,转入基金221万元,跨省转出117人,转出基金241万元,并为102名待转人员开具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同时,按要求做好在职死亡人员登记和个人账户退费工作。截至12月份共办理在职死亡退费46人,涉及个人账户退费金额约67万元。
(三)圆满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金及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等工作。今年我区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基础养老金由原75元∕月上调到至120元∕月工作纳入政府十件实事之一。为了保证调整待遇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宣传,严格对全区享受待遇人员身份进行审查核对,积极落实相关配套资金。截止3月份,全区9261名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的养老金已按新标准发放到位,并对2014年第四季度三个月的基础养老金进行了补发,还对已参加城乡居保人群涉及80岁高龄老人生活补贴也按年龄段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发放高龄津贴205万元,较上年增加102万元。同时,对全区符合条件的2637名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调整后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增资212.35元,增资后养老待遇人均水平达到2250.02元/月,均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对全区2014年10月前已退休的939名机关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并全部发放到位。
(四)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每月根据各单位企业退休职工的增加、减少等变化情况及时制定和变更发放计划,并报送到代发银行,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截止12月底,共为2710名退休职工及遗属发放基本养老金7000多万元,为2710名企业退休职工增加冬季取暖费175万元;为77名去世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家属发放丧葬、抚恤金297万余元;为819名企业离退休人员、16名企业军转干部发放各项补贴67万元;为机关950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901万元,并于7月间实现机关退休人员养老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为28名工伤职工发放工伤保险待遇约65万元,为429名原参加农村养老保险人员发放老农保待遇35229.44元,办理退保手续73人,涉及金额17351.58元;为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发放就业生活补贴和征地养老补贴2849119元;为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385120元。
(五)做好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一是继续开展2015年度退休人员指纹认证工作。截止12月底,我区共认证退休人员2495人。二是对2014年度未参加认证的退休人员从5月份起先予停发工资待遇,待进行认证后再给予补发和继续发放退休待遇,有效防止基金流失。三是按要求做好重大节日慰问等工作。今年以来,由区局班子带队,共计慰问离退休人员75户,送去慰问品价值1.5万余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退休人员的关怀和温暖。
(六)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一是年初结合往年收支情况和可能影响基金收支的因素,编制2015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并按规定和程序上报预算。同时工作中严格执行“社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户月末清零”制度,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各险种之间没有发生挤占、挪用现象。1-12月共编制企业会计凭证7000余份,机关事业单位会计凭证800份。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岗位职责和内控制度。继续规范财务工作流程,从制度上、程序上堵塞漏洞。加强内部控制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三是认真做好核查处理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工作。根据发现问题情况,建立部门、科室联动及月核查以比机制,堵塞工作漏洞,杜绝养老金虚报冒领问题的重复发生,全力维护基金的安全与完整。
(七)扎实做好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等工作。一是根据豫人社[2015]8号文件要求,自2015年3月起对我区参保单位的失业保险费率进行下调,并积极落实关于稳定企业岗位的各项政策,从而切实减轻企业参保负担,有效预防失业、稳定就业。二是做好工伤保险费率的调整工作。接到市局文件后,认真对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对照,确保了费率调整工作的平稳准确。此次调整涉及429家企业及事业单位,其中费率下调421家,上调8家。同时,根据省、市安排,组织对我区11名领取伤残津贴等享受定期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调整后,伤残津贴人均月待遇增加160元,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增加80-110元/月。两项政策分别为企业减负290万元、43万元。同时认真及时地落实企业卫岗补贴政策,共申报12家企业,获批11家。工伤预防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全年工伤事故率明显下降。为全区参保企业四家95人开展了职业病预防体检。认真组织开展失业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针对性,使失业人员切实提高技能,学以致用,受到了失业人员的欢迎。克服资金紧张的困难,发放失业权益单6577份,按时完成了市局下达的任务。
(八)大力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年初,根据市局安排,认真做好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准备工作,并及时对所需费用进行测算,目前正在提请区政府研究解决,力争年底前将符合人群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同时,根据省、市会议精神,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相关工作安排,并主动与市局进行对接,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夯实了基础。
(九)做好“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和“五单一网”制度改革等工作。一是根据区政府工作安排,在全体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学习教育和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工作,切实推动干部作风转变。二是按照“五单一网”制度改革要求,对全局各项业务流程及时进行优化整合,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强化违纪行为问责机制,建立起便捷高效的为民服务体系。三是配合做好峡窝供销社人员补费及金利达公司补费后续政策解释相关工作,确保大局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1、企业主动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不佳。虽然抽出了专人到用人单位积极耐心宣传社会保险法规政策,督促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但是,仍有部分私营企业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能拖就拖,迟迟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时由于部分企业经济效益不佳、企业停产歇业,造成参保人员骤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保基金的按时足额征收。
2、工伤保险征缴目标完成难度较大。2015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目标为200万元,由于近年来经济形势严重下滑,一些参保企业相继出现停业或关闭,造成大量参保人员停保或无法继续正常参保,基金征缴难度不断加大;下半年市局又大幅度降低了企业的工伤保险参保费率,如机关事业单位未在年底前实现参保,完成年终目标较为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