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6-0001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14 | 发布日期:2016-03-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核准批复我区双鹤湖片区地下综合管廊、停车场及附属工程项目专项债券。该债券由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规模为19.5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双鹤湖地下综合管廊、停车场工程及附属工程,有效的缓解了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开辟了实验区融资新途径。
本支专项债券为河南省首支综合管廊和停车场相结合的专项债券,国家第二支专项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