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双鹤湖地下综合管廊、停车场专项债券获批,规模达19.5亿元

索 引 号:68177676X/2016-0001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3-14发布日期:2016-03-1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双鹤湖地下综合管廊、停车场专项债券获批,规模达19.5亿元

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核准批复我区双鹤湖片区地下综合管廊、停车场及附属工程项目专项债券。该债券由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规模为19.5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双鹤湖地下综合管廊、停车场工程及附属工程,有效的缓解了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开辟了实验区融资新途径。

本支专项债券为河南省首支综合管廊和停车场相结合的专项债券,国家第二支专项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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