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索 引 号:005253883/2016-0000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民政局关 键 词:社会工作,职业,2016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3-17发布日期:2016-03-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市直各单位,驻郑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6〕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名时间及网站

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网上报名、缴费和准考证打印网址为: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9:00至3月28日17:00。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16年3月28日前郑州市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到各主管单位报名,进行资格初审。

2016年3月28日至3月30日,各主管单位统一到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汝河路办公区(汝河路86号院)5号楼212、216房间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办理。

三、交费时间及办法

网上交费时间:2016年4月11日9:00至4月15日17:00。

请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关注网上交费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交费,交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0〕779号)的规定,参加客观题目考试:包括《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参加主观题目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

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可在网上交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领取发票需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汇总审批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

四、有关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http://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陆界面)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注册后,进行照片预处理并自动审核通过,填写本人信息,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资格审查时使用,一份本人留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证明(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所在主管单位报名。

(二)所在主管单位同意后,按初级、中级分别汇总,打印填写《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并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各1份和考生相关证件,到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

(三)曾参加过2014或2015年度社会工作师和参加过2015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报考人员被视为“老考生”,“ 老考生”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他参加考试的考生为 “新考生”,须审核报名条件。为统一照片标准,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全部重新采集。

(四)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

(五)其他有关事项均按豫人社考试〔2016〕6号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郑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67188348

郑州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  67181128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民政局

                                                                                                                      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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