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46/2016-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豫嵩字〔2016〕13号 | 成文日期:2016-03-17 | 发布日期:2016-03-1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6-03-17 | 废止日期 |
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集中展示我委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搭建宣扬好人好事的平台,进一步规范和丰富传播道德典型的有效载体,根据中央和省市相文件关精神及要求,现就我委做好善行义举榜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统领,按照“让善行义举上榜,为凡人义举立传”的工作思路,把善行义举榜建设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引导人们自觉践行善行义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弘扬主旋律,集小善为大善,传递正能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提升单位文明程度,为争创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提供坚强的道德支撑。
二、善行义举榜内容
善行义举榜的设立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中华传统美德;体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精神;体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体现本单位的良好风气。内容主要包括勤劳节俭、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友善,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清正廉洁、办事公道,文明礼貌、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维护秩序、帮助他人、爱心捐助、爱国励志、相互激励、好学上进、修身律己、守法经营、信誉至上等。上榜人物可以是系统内部评选的好人、发生的好事。
三、善行义举榜形式
在管委院内醒目地方设立善行义举榜,拓展道德宣传阵地。表现形式庄重、醒目、规范,原则上每季度公布一次上榜人名单事迹。榜的内容要显示上榜人物照片、主要事迹,可量化的内容应尽量量化。及时公示个人善行义举的点点滴滴,宣扬和展示道德典型的事迹。
四、工作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本科室、本单位先进典型,做好评议身边人、身边事。倡树起一批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典范,营造“学好人、做好事”的浓厚氛围。建立知榜、议榜、评榜、上榜、用榜、管榜长效化工作制度。
2.抓好工作落实。善行义举榜从2016年起按照本文件精神开始设立,由嵩管委宣传科具体负责。各科室、委属各单位每季度要推荐2-3名先进典型。嵩管委宣传科做好日常管理的同时,每一季度更新一次内容;并研究制定善行义举榜奖励激励机制,确保建榜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营造良好氛围。在建榜的同时,还要通过道德讲堂形式宣传学习上榜典型人物的先进事迹;同时,也会通过电视、报纸、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对道德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弘扬善行义举,营造学典型、做典型的氛围。
宣传科电话:56165013
电子邮箱:songshanlvyou@163.com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