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对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单位进行奖补的通 知

索 引 号:K23669941/2016-0002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群众文化
文    号:少办〔2016〕25号成文日期:2016-03-16发布日期:2016-03-1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对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单位进行奖补的通 知

 

各村(居)委会,处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丰富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办事处都非常重视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积极引导和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并以此为载体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此项工作中,我处绝大多数村(居)委会能够识大体、顾大局,积极响应党工委、办事处的号召,精心组织,认真培训,组织、选送高水平的群众文化活动表演队伍和节目,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有的村还为队员购买了服装,配置了音响和道具,为我处进一步推广群众文艺,发展群众文化,构建和谐社会夯实了基础。广场舞比赛中,各参赛队在选拔赛中赛出了乡村风貌、赛出了精神气质、赛出了最高水平。在春节、元宵节期间为群众献上了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群众文艺节目,为传统节日营造了一个欢乐祥和气氛。

为表先励后,推动工作。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塔沟居委会、马庄村、耿庄村、西十里村和玄天庙村、王庄村分别给予3000元和1000元的文化经费奖补,对参与登封市2016年元宵节唢呐展演的嵩润文化艺术团奖金1500元(由耿庄村委代领),以资鼓励。

特此通知。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16日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印

(共印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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