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2354/2016-000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键词:应急管理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3-18
  • 发布日期:2016-03-1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二级机构和分局:

    现将《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3月18日

     

    主办: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印发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行政机关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形成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在辖区内发生产品质量安全(包括食品相关产品,下同)、特种设备安全(专项预案)突发事件以及办公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群体上访、盗窃、重大自然灾害和暴力抗法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工作秩序和大局稳定。

    二、工作原则

    以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为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职责明确、加强合作为处置突发事件的总体原则。

    三、应急处置机构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

    (一)组织机构

    工作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为各处室负责人。工作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兼任应急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划分

    1、组长职责:

    (1)领导工作小组工作,负责单位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建设,预案启动、终止和现场指挥;

    (2)负责与市政府应急办,局机关有关处室的协调,组织力量处置在办公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检查、督导预案的执行。

    2、副组长职责:

    (1)协助组长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分管工作内涉及突发事件有关的信息报送、原因分析、事件隐患排查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3)检查分管工作内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4)完成上级领导和组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3、成员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做出的方案、决定;

    (2)根据职责分工,带领处室人员完成预定任务,并配合其他处室完成相关工作;

    (3)教育培养处室人员树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4)组织落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4、办公室职责:

    (1)落实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做出的方案、决定;

    (2)及时修订机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工作小组研究决定;

    (3)收集、综合分析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建议;

    (4)负责机关处室人员应急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

    (5)向上级工作组汇报预案的执行情况,报送相关信息;

    (6)完成上级领导和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1、综合协调组

    主要职责是确定专人收集国家、省、市有关事故灾害应急措施等资料,及时掌握各类事故灾害的动态信息,随时报告领导小组,组织并实施突发事件防范预警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等。第一时间到达事件现场,在工作小组未明确示意前,负责现场应急处置,调动、安排、协调其他应急行动组开展工作,避免事态恶化。及时与领导小组取得联系,向工作小组汇报突发事件发展动态,传达并落实领导指示,协助现场救助组开展工作。开展或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将突发事件的原因、处置和结果形成意见,进行善后相关事宜处理。

    2、现场救助组

    根据突发事件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现场救援、人员急救和设备的转移等工作。维持秩序,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实行进出引导和人员疏散。督促各有关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和恢复。

    3、后勤保障组

    突发事件防范预警阶段,负责物资储备,日常检查及不适用物资及时更换。突发事件处置阶段,负责物资供应保障及分发。车辆统一调度。

    4、信息宣传组

    负责现场法制宣传和信息及时收集。协助综合协调组进行现场调查。需要对外公告时,根据工作小组审定内容,统一口径向外公告宣传。

    5、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由业务主管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处置结束后做好事件的调查、分析、处理等工作。

    四、报告程序

    (一)当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突发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告。应急办公室接报告后,要在第一时间向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二)突发事件发生时,工作小组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经过、原因初步分析、现场已采取的措施、现场指挥人以及联系方式、电话等。

    (三)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要将事件发生的详细情况书面上报。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1、应急办公室收到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报送工作小组组长,由工作小组组长对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做出决策。

    2、应急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立即通知工作小组成员到达指定地点,同时通知稽查人员到达指定地点。

    3、各组成员到达指定地点后,按照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1)按照有关要求,依法当即开展现场检查、物证获取,现场勘验等工作。对需要保全的物品登记造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对产品进行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对需抽样检验的应立即抽样送检。需现场紧急救援的,开展紧急救援工作。遇执法受阻或遇暴力抗法的,由现场指挥小组及时向110报警或与公安机关联系。

    (2)对检验机构进行能力确认,确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3)检验机构快速检验产品质量。

    (4)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快速立案。

    (5)企业对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确认。

    (6)责令企业追回不合格产品。

    (7)查清产品的流向,发出协查函。

    (8)需要移送的案件,立即移送,需要建议的事项,由工作小组决定后,向有关部门发出建议函。

    4、现场处置组要及时将事件的处置情况向工作小组报告,并及时向上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报告。

    5、局应急工作小组根据突发及重大事件的查处情况,分别报市委、市政府、省局及有关部门,并及时将上级或有关部门的批示向工作小组组长报告。

    6、由应急领导工作小组组长决定,是否对外公布信息。

    (二)火灾事故

    1、工作人员无论何时发现火情后,除立即报告工作小组外,要立即使用现场的消防器材灭火。

    2、确认发生火灾后,立即向“119”报警,并通知办公楼所有工作人员。

    3、工作小组组长下达启动预案指令,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4、处置措施:

    (1)救援工作组人员负责切断电源,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灭火工具,及时扑灭初期火灾,如火势已大,在保证人员安全情况下,尽力控制火势的蔓延。

    (2)疏散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人员在控制火势的前提下,尽力抢救重要物品,如:现金、帐簿、人事及业务档案。在火势无法控制情况下,组织人员迅速撤离。

    (3)信息工作组人员负责通知、联络,指派专人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并随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火灾情况。

    (4)办公楼内所有工作人员听到或得知火警后,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如火灾现场有被困人员,要利用湿毛巾、衣物等纺织物品捂住口鼻,寻找就近安全出口,迅速离开火灾现场,撤离到安全地带。

    (5)火灾扑救后,组织相关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三)群体上访事件

    1、当发生集体上访时,负责接待人员应保持冷静,问清上访事由后,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迅速通知安全保卫组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做好疏通控制工作。

    2、对集体上访人员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一般情况下应避免发生冲突或争吵。

    3、如上访人员较多,不听劝阻冲入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稽查大队人员要协助安全保卫组坚决阻止其过激行为,并立即向“110”报警。

    4、当上访人员冲击办公楼或有伤人等暴力行为时,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都有义务在现场维持秩序,积极协助安保人员的工作。信息工作组人员要进行跟踪拍摄、录像等工作,做到有针对性、有重点取证。

    (四)盗窃等破坏事件

    1、发现或接报办公室内有人盗窃,应组织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则使用手机、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应急处理小组,简要说明现场情况,监视现场等待上级指令。

    2、应急处理小组接报后,应迅速组织人员到场制止,控制嫌疑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五)重大自然灾害

    1、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工作小组组长下达指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实施救灾工作。

    2、救援工作组组织人员进行自救、互救,控制事态发展,疏散救护组负责组织疏散人员、救护伤员。信息工作组马上收集信息、向上级报告受灾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报警、急救电话。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做好现场警戒,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险,防止天然气泄漏以及电路故障等。

    3、工作小组领导成员要全力维护办公楼安全和工作人员思想稳定,随时掌握受灾情况。

    4、及时向上级应急处置工作组报告受灾情况及处置措施。

    (六)暴力抗法事件

    1、凡违法当事人情绪激动,暴力抗法事件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现场情况应及时报告工作小组,分管领导应迅速作出决策,采取相应措施,并决定预案是否启动。由综合协调组出面,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当事执法人员暂时回避。同时,要将工作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并准备好处置预案。一旦事件恶化,迅速启动预案。

    2、凡暴力抗法事件已经发生,但未出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各应急行动组立即进入预警状态,工作小组分管成员要尽快到达现场指挥处置工作。综合协调组实行现场劝解,现场救助组分组实施监控。同时,视情采取相应措施并决定是否请求警力支持,请求警力支持需报工作小组组长批准。

    3、凡暴力抗法事件事态不断恶化,当事人情绪渐趋激烈,并有违法行为发生时,要把现场情势及时向上级(市人民政府、省质监局)应急办报告,要求适当增强警力到现场掌握情况。

    4、凡暴力抗法事件出现人员伤亡,执法车辆、器材严重受损,或者黑恶势力插手情况的,要根据事态和现场情况,依靠当地政府和公安力量,采取措施,有效解决,既维护执法权威,又保持社会稳定。

    (七)信息网络安全事件

    1、第一发现人发现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应迅速告知网络管理员。

    2、网络管理员随时密切监视本局网站、网页信息内容,做到每天早、中、晚三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

    3、发现或得到报告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网络管理员应立即向综合协调组汇报情况。情况紧急的应先采取关闭、隔离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4、综合协调组相关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十分钟内赶到现场,作好必要的记录,清理非法信息,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5、网络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和日志,并详细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6、按规定程序上报,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六、应急保障准备

    1、工作小组要切实加强对预案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要切实加强现场指挥,杜绝混乱状况发生。

    2、要组织教育全体工作人员提高警惕,熟悉各处室的位置、消防器材、电力设施、疏散出口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3、认真组织宣传学习,掌握本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充分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增涛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尚建国  副局长

                王拥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海陆  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留锋  党组成员、稽查大队长

        成  员:程明领  办公室主任

                李晓虎  质量管理处处长

                刘清江  计量处处长

                程锦辉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

                张秀锦  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

                王海明  科技信息办主任

                井  涛  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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