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第三批有关试点单位:
2015年7月全市第三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要求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各试点单位扎实工作、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根据《郑州市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第三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决定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市旅游局负责第三批全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中期评估的组织和督导,对市区内旅游星级饭店进行中期评估。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全市第三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进行中期评估,4月2日前向市旅游局提交评估报告。市旅游局根据提交的评估报告抽查每个县(市、区)1-2家试点单位。
二、工作安排
(一)评估时间和标准。时间安排为3月17日至4月27日;依据《郑州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验收标准》(试点企业验收达标分为800分),主要评估试点单位在强化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制定扶持和奖励政策、建立健全标准体系、组织实施旅游标准以及推进企业标准化管理等方面所做的各项工作。
(二)评估形式。中期评估分汇报、检查、通报三个阶段,具体采取听取汇报、审核资料、现场考察、抽样调查、整体评估等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统筹安排、认真部署试点单位的中期评估工作,要精心部署、细化方案,避免出现中期评估“走过场”和形式化的现象。
(二)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按照试点工作任务要求和试点单位工作标准,重点检查评估各试点单位在标准化工作机制的运行、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以及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力度等方面的情况。
(三)积极准备,加快推进。各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中期评估工作,对照评估标准和评估反馈意见认真总结,查漏补缺,倒排工作时间表,提出持续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措施和方法,不断提高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联系人: 刘春香 习新春 邮箱:zzlybz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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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