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134/2016-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管城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碧水 | |
文 号:管政〔2016〕30号 | 成文日期:2016-03-21 | 发布日期:2016-03-2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管城回族区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21日
2016年管城回族区碧水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郑州市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6〕3号),强力推动各项工程任务的实施,切实改善全区水环境质量,防范水污染事件,确保水环境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国发〔2015〕17号和郑政〔2016〕3号文件为主线,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河流综合整治为抓手,实施科学防治、系统防治,全面推动我区水环境质量稳中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全区地表水和城区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全区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城市河流整治工作
1.做好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的要求,做好我区城区河流黑臭水体登记和整治工作,消除建成区内黑臭水体。
牵头单位:区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进一步深化城区河流整治,加强城区河流管理,杜绝沿河排污现象,确保整治效果;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保障河流生态流量,确保城区河流水质全面改善,在全市排名中,稳定处于中上游水平。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市政建设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二)加强地表水环境管理
建立出境断面水质异常情况下水污染源追查机制,摸清每条河流流域内污染源分布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密切关注河流水质,对超标断面及时排查,并采取措施改善水质,化解水环境风险;加强汛期和枯水期水污染防治,及时排查处置闸前超标水体和沟渠内长期积存超标水体,保障敏感时期水质稳定;完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发布水质预警信息,准确研判水环境形势。加强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环保、水利、气象等部门及上下游之间的协调联动,实施闸坝联防,重点围绕信息互通互享、联系会商、协调处理纠纷、协同应急处置等内容,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联动和联防联控机制,及时有效预防和处置跨界水污染事件及纠纷。
牵头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三)强化工业水污染防治
1.取缔关闭“八小”企业。全面排查辖区内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弱、散”工业企业。2016年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牵头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按照《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要求,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水的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排查,对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的,实施“黄牌”“红牌”制度,并定期公布有关情况。
牵头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四)深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1.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按照市定目标要求,确保辖区内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要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演练,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防控能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环境安全。
牵头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河南省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落实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开展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和规范化建设。
牵头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五)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
按照省、市关于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双源”(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和矿开采区、重点工业区、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石油化工生产销售区、农业污染源、高尔夫球场等典型污染源)基本信息,建立较完整的地下水基础信息库;开展重点调查对象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
牵头单位:区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国土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六)推进面源污染防治
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积极发展生态农业;调整种植结构,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退减农业灌溉用水;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大力推行清洁养殖,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防止畜禽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河,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责任单位:区环境保护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和责任单位要结合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制定2016年度碧水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2016年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2016年2月25日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和责任单位将各自实施方案及联系人报区政府并抄送区环境保护局。
(二)严格环境执法
各相关部门要围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的贯彻执行要求和环境质量需求,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影响河流整体水质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水处理厂和涉磷污染源等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执法活动,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企业,切实转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
(三)做好工作调度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及时梳理汇总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至区环境保护局。区环境保护局要加强对碧水工程工作进展情况的调度,定期汇总工作动态,进行全区通报。
(四)严格目标考核
将碧水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区政府环保责任目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岱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碧水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依据相关考核办法,奖优罚劣。
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66266023
传真:66252080;邮箱:gchbw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