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八里河镇集中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73549411X/2017-0000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十政发〔2016〕21号成文日期:2016-03-22发布日期:2016-03-2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十八里河镇集中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十八里河镇集中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22日

 

为做好我镇消防安全工作,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4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集中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底线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查处领域

全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群众安置区、居民楼院、学校、医院、养老院、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查处。

三、工作任务

(一)排查群众临时过渡安置区消防隐患。针对全镇拆迁临时安置区建设密度大、人员居住密集、电气线路不规范等重大消防隐患问题,加快改建进度,加强巡查力量,落实防范责任,做好应急值守,确保群众安全。

(二)排查消除消防领域安全隐患。以养老院、小学、幼儿园、医院及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为重点对象,以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为重点内容,全面深化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三)排查消除彩钢板建筑消防隐患。对存在彩钢板(夹心材料为易燃可燃泡沫)建筑的,要立即进行拆除,对短时间无法拆除的,要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和应急措施,增加巡防和保安数量。

(四)排查消除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加快居民楼院电动车充电棚建设,重点整治公共区域电气安装不规范和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违规存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问题,违规堆放物品以及住宿、生产经营、储存“三合一”、“二合一”问题,一楼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影响疏散等问题。

(五)排查消除文化、公共服务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针对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和预判研判,加强安全管理,强化防火、防暴恐、防踩踏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六)排查消除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活动,加大经营、储存、运输环节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

    四、责任分工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各自辖区集中行动的组织领导,对各自辖区集中行动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系统集中行动的领导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三管三必须”原则,具体负责本行业领域、本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集中行动”活动,指导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安全办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整治行动,认真查处各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社会单位要认清自身的消防责任主体地位,深入推进“四个能力”的建设,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各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针对本单位存在问题(附件:全镇消防安全隐患一览表),按照标准更高、力度更强、声势更大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务求整治实效。

五、有关要求

(一)全面排查整治。各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以对消防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各类隐患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排查。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把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特别是把社区楼院电动车充电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自身消防工作职责,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治理工作。镇政府将按照隐患追究、过程追究、效能追究和顶格追究的责任追究办法,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消防工作棚架,长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将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凡发生亡人或者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并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在集中活动结束后,要对本村、本部门、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30日17点前将电子稿报至:

邮箱:sblhqyb66751316@163.com

联系电话:66751316

 

 

附件
  • 全镇消防安全隐患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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