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5396/2017-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卫计委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23 | 发布日期:2016-03-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针对近期发生的“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3月22日上午,管城区卫计委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疫苗预防接种管理相关工作,召开了管城区2016年二类疫苗管理工作会。
会上通报了“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相关信息,传达了省、市卫计委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区疾控中心对我区疫苗管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各预防接种单位一是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提高认识,切实规范二类疫苗管理,做到专帐管理,专人负责;二是各预防接种单位在区疾控中心以外采购疫苗需向区疾控中心备案,临近效期疫苗要及时退换;三是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疫苗储存和运转工作;四是针对本单位疫苗管理和使用情况,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上报;五是区疾控中心及各预防接种单位要积极配合食药监督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六是按照要求及时将自查自纠表和二类疫苗管理保证书上报至区卫计委;七是各单位要耐心、客观的向咨询和有疑问的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区疾控中心及辖区17家预防接种单位主管领导和负责预防接种工作的科室科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