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52/2016-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23 | 发布日期:2016-03-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区环保局采取综合措施积极做好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落实目标任务。进一步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领导机制,按照《2016年郑州市上街区蓝天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将各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要求各单位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帐,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提高建设项目审批门槛,优化城市产区布局。积极支持推动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项目发展。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集聚区项目,优先保障“低能耗、低污染、资源节约型”重大项目。全区禁止新建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有色金属冶炼、电石、铁合金、沥青防水卷材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三是加快结构性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对“十五小”、“新五小”、“土小”企业以及燃煤小锅炉等各级政府明令禁止的企业(作坊)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关停项目不出现反弹。
四是加强重点行业污染源监管。全区范围水泥、碳素、企业自备电厂锅炉等高架源行业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要求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备,与市环境监控平台联网。督促重点行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加强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是稳步推进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准入制度,强化机动车尾气定期检验和环保标志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查处排放不合格、未加装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柴油车。同时,配合我区黄标办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力争黄标车淘汰工作提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