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40707511/2016-000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24 | 发布日期:2016-03-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随着节后企业陆续恢复生产,上街区安监局继续保持春节期间严查严管安全态势,按照“思想不放松、工作不松劲、安全不出事”的要求,认真谋划,精心部署,采取多项举措做好全区危化企业复工及烟花爆竹销售收尾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监管。分别对全区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库区、生产车间安全生产条件、各类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全员岗前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各类特种设备、原料及成品的存放、应急装备配备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落实。
二是确保隐患排查到位。督促企业在节后复工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严格履行开工前的各项安全检查职责。对特种设备、机械设备、消防设备、电线电路进行检查,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设备带故障运行,凡是隐患未整改的,一律不得开工生产。
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指导企业以各种形式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特别是加强对节后新招、调岗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是对高危行业重新上岗的职工、现场操作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的再培训、再教育,掌握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做到人人过关。
四是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收尾工作。对烟花爆竹仓库进行重点监管,对进货渠道、经营品种、经营范围、仓库管理等环节实施重点监控,建立周检查、月报告制度,确保仓库安全;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摊点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目前,我区春节烟花爆竹销售工作安全形势平稳,已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