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办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全办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锐意进取、务实重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防核心业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为市人防办争得了荣誉,先后有6个单位和12名个人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
一、受到省级表彰的先进单位
1、由指挥通信处承担的“人防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工作,市人防办被济南军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表彰为“人防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先进单位”(济人防〔2015〕2号);
2、由办团委承担的“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市人防办审批办公室被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河南省委联合表彰为“河南省青年文明号” (豫人社〔2015〕67号);
3、由指挥通信处承担的“人防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工作,市人防办被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表彰为“人防军事斗争准备检验评估特别奖单位”(豫人防〔2015〕16号)。
二、受到市级表彰的先进单位
1、由财务处承担的财务管理工作,市人防办被郑州市财政局表彰为“2015年度市直行政事业财务管理先进单位”(郑财库〔2016〕3号);
2、由办机关工会组织参加的“中国梦•劳动美”全市职工法律知识竞赛市人防办被市总工会表彰为优秀组织单位(郑工文〔2015〕91号);
3、由平战结合处承担的防汛工作,市人防办被郑州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表彰为“2015年度城市防汛先进单位”(郑城防指〔2015〕6号);
4、郑州市人防办“志愿者服务团”被共青团郑州市委、郑州市志愿者协会表彰为“2015年度郑州市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郑团联〔2015〕36号);
5、郑州市人防办“青年突击队”被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郑州市城市管理局、郑州市总工会、共青团郑州市委联合表彰为郑州“60年功勋青年突击队”(郑团联〔2015〕15号);
6、郑州市人防办行政审批办公室被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文明办、共青团郑州市委表彰为“首届郑州市标兵青年文明号”(郑人社奖〔2015〕61号)。
三、受到市级表彰的先进个人
1、张 文、杜慧敏、孙小艳荣获“中国梦•劳动美”全市职工法律知识竞赛先进个人二等奖(郑工文〔2015〕91号);
2、张延玲被政协郑州市委员会表彰为“2015年度优秀政协委员”(郑协文〔2016〕2号);
3、曹向东、马睿丰、石音被共青团郑州市委员会表彰为“2015年度郑州市新长征突击手”(郑团文〔2015〕37号);
4、杜慧敏被共青团郑州市委员会表彰为“2015年度郑州市优秀团员”(郑团文〔2015〕37号);
5、魏 琳、董 夏、孙小艳荣获郑州市应急知识竞赛一等奖;
6、常芳芳被市委宣传部、郑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郑州报业集团联合表彰为“心通桥2015年度网络问政先进个人 ”;
7、王洪恩被郑州市人民政府表彰为“2013-2015年度五单一网制度改革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进个人”;
8、杨奇被郑州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表彰为“2015年度城市防汛先进个人”。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铸辉煌。全市人防系统要以他们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全市人防事业的深入发展而努力奋斗!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