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参加市社会组织法制培训

索 引 号:005267134/2016-00018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业务信息/社会团体
发布机构:中原区民政局关 键 词:民政,社团,社团管理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3-25发布日期:2016-03-2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原区参加市社会组织法制培训

为加强社会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社会组织法制观念,提高自我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3月23日,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中心参加了在嵩山饭店组织举办了全市社会组织法制工作培训会,会议特邀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吴海燕处长进行授课讲座,市民政局副局长杨杭军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局民管办工作人员及所属部分社会组织负责人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中,吴海燕处长主要围绕社会组织如何依法发展、民政部门如何依法监管等问题,向与会人员进行了详细认真讲解。简要阐述了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强调社会组织建设必须规范化,沿着法制轨道不断前行推动发展;通过列举典型案例剖析了当前社会组织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就民政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依法监管的依据、方法、内容及如何处罚,作了全面诠释,并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了简要解读。

杨杭军副局长在讲话中,简要介绍了开展社会组织法制工作培训的目的和意义,强调依法守规是社会组织日常运行、维护权益、促进发展的可靠保障,希望全市社会组织要不断增强法规意识,做到依法成立、依法活动、依法发展。

通过此次培训,使参训人员对依法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对今后进一步规范全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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