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6527037/2016-0003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二七区环保局 | 关 键 词:二七区,严厉,环境违法,打击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25 | 发布日期:2016-03-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二七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位于侯寨乡张李垌村的李国昌石子厂等十二家企业无证无照违法经营,生产过程中尘土飞扬,且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严重污染周边环境。二七区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当即对这些企业下达了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报请区政府对这些企业实施关停。这些企业于2015年11月,已经被当地政府、区环保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过处罚。现在企业仍忽视环保法律法规,生产过程产生的大量粉尘,对二七区大气环境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下一步,区环保局将加大督查力度,配合当地政府将其取缔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