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南区地下交通系统及地下空间项目审批意见

索 引 号:679456687/2016-00009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环境,保护,项目环境,评价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3-28发布日期:2016-03-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河南郑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南区地下交通系统及地下空间项目审批意见

审批意见:

一、原则同意《河南郑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南区地下交通系统及地下空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原则批准该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地点:郑州市中原区常西湖新区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的南区。

二、加强项目施工期管理,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在施工期必须积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轻施工期间噪声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施工噪声采取使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产噪设备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夜间禁止施工;

2、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扬尘采取喷淋、覆盖等措施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建筑废料必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防止露天长期堆放产生的二次污染;

4、施工废水经简易沉淀池简单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5、施工期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前,必须对车轮、车身、车槽帮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车辆清洁上路。洗车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重复使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正常投运后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1、设置垃圾箱,对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予以卫生填埋;

2、经采取合理的整治措施并加强管理后,区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3、项目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二次扬尘,通过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和路面洒水等管理措施,对沿途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做好项目场所及周围环境的绿化美化工作,尽快恢复施工期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五、未经环境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建设内容。

六、项目建成,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项目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由监察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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