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城岗镇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索 引 号:740721110/2016-0000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3-28发布日期:2016-03-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狼城岗镇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

南仁村党委,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牟县委印发〈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牟文〔2016〕16号)文件精神,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本镇整改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立行立改与建章立制同步进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总体目标

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整改事项,着力解决影响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制订出台相关制度和措施,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以此次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党员干部争先创优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实现全镇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更加和谐。以严肃认真的态度,雷厉风行的作风推进整改工作,切实将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到实处。

三、工作原则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

迅速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重点从落实“两个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镇、村财务管理、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同时明确了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工作要求,为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层。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镇纪委、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农经站等部门作为整改的重要部门,要形成合力,按照整改要求一一落实整改措施。要求各部门在做好自身整改的同时,及时督促、指导各村开展好此次整改工作,力争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改、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同时,各部门、各村要建立健全整改工作台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跟踪督查,落实到位

镇纪委将对各部门、各村的整改落实情况全程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将整改情况上报给镇党委。要求各单位、各村要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努力营造好风清气正的社会发展环境。

四、时间安排

集中整改落实工作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3月1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制定方案阶段(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月10日):制定全镇整改方案,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启动整改工作。

全面整改阶段(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3月6日):全面落实整改措施,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3月7日至2016年3月11日):开展整改“回头看”活动,巩固整改成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3月12日之后):对全镇整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整改任务和措施

1.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委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深入。

整改措施:

强化担当尽责,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1)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2)定期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听取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列入镇党委会议固定研究事项,做到“月听取、季研究”,及时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责任落实。

(3)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机制、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惩教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贯通、各司其职、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抓党风廉政建设一般性要求多,制定过硬措施少,跟踪检查少,责任追究少。

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学习重点,纪委书记组织带领镇全体党员干群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准把握,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2)完善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

(3)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3.部分班子成员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过问不多,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现象。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敢抓敢管是胆识、会抓会管是本事、不抓不管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承担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促使领导干部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责任,实现反腐与经济社会互动发展、协调推进。

(2)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党委班子成员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分工负责的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决不当“老好人”、“和事佬”。

(3)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执行力。对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成绩突出的,要予以通报表彰,落实不力或不履行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肃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班子成员责任分解不到位,责任范围不清,对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没有引起足够的警觉和重视。

 整改措施:

明晰责任,力求人人有责,力促人人担责。与各支部书记签定责任书,明确任务要求,完善奖惩办法,健全考核机制,形成整体联动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围绕“人、财、物”等管理重点,结合全镇中心、重点工作,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工作职责、权力运行、思想道德等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出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警钟长鸣,关口前移,降低廉政风险。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5.部分基层党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没有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推进落实“两个责任”的部署,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缺位,责任传导存在层层递减。

 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出台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实施意见,与班子成员、各部门、各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对“两责任一纪律”进行自查自纠。

(2)强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

(3)进一步完善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和“一案双查”的力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6.根据市委第一巡查组工作建议,我镇应加强基层四项基础制度的落实(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基层矛盾调解化解制度、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制度、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

整改措施:

(1)完善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基层民主科学决策办法。二是规范民主决策程序。三是落实民主公开制度。

(2)完善基层矛盾调解化解制度。一是完善镇便民服务中心功能。二是推进村党群服务站建设。三是构建网格化服务网络。

(3)完善基层便民服务工作制度。一是建立了镇村两级矛盾调处化解平台。二是规范了工作制度。三是坚持网格化排查机制。

(4)完善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制度。一是在制度上严格落实。积极推行“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干部廉政承诺”、“村级组织换届十不准”等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奖惩,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二是在日常监管上下功夫。三是培养专职监督员。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3月5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7.我镇自查问题:文件、会议精简不够。

整改措施:

(1)多措并举控制会议数量。一是建立严格的会议申报制度。二是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有计划地安排会议,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三是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 

    (2)着力精简各类发文。一是减少文件数量。对上级党委、政府的普发性文件没有新的贯彻要求的,采用复印或其他便捷方式布置,已开会部署并明确工作任务的,一般不再发文,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二是提高发文质量。注重发文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规范、精练。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8.财经纪律方面存在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有违规报销大额办公用品、招待费现象,没有附消费清单或者随意合并明细,不能说明具体事项,涉嫌冲抵其他开支或违规套现。

整改措施:

(1)严格经费报销审核。切实减少现金支出,加强集中支付动态监控,及时纠正违规支付行为,并规范单位账务核算工作,杜绝经费随意列支;联合镇审计所年内对镇直各部门及各行政村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报销大额烟酒、土特产、公款吃喝、公款消费、乱发补贴等实施专项检查,对问题突出的部门和行政村,每年都要纳入审计范围。

(2)强化报销发票的审查,严格核查镇直各部门及各行政村餐饮发票、办公用品发票的开具报销情况。认真审查每张报销发票。

(3)督查审计中发现的各类违纪线索及时移交镇纪委,强化治理成果的运用,建立健全有关成果运用和线索移交制度。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9.公车管理较乱。

整改措施:

(1)加快公车改革。报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00元两个档次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在公务车辆上安装GPS定位系统等器材,全程记录使用路线和公车行驶里程。

(2)制订并出台《狼城岗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要求车辆必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所有车辆除因公出差必须到外面过夜外,晚上一律要停放在政政府大院内;节假日、星期六、星期日无公事不得动用车辆,有公事必须由办公室安排;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安排,进行定点维修、保养,经费从严控制;油卡由办公室管理,统一冲卡、加油。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0.违规购买公车。

整改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有关廉洁自律,并对照文件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要求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公车管理、执行公务用车规定的重要性,在切实抓好公车管理的同时,带头执行好公务用车的有关规定,为干部职工做好榜样。

(2)加强管理,严格纪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不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1.自定标准为干部充值油卡或定期为个人车辆报销费用。

整改措施:

(1)把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运行维护费用、取消的公务用车处置、交通补贴发放等情况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并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对于审计中发现的各类违纪线索及时移交镇纪委,强化治理成果的运用,建立健全有关成果运用和线索移交制度。

(2)制定出台公务用车纪律和责任追究办法,防止出现以下违纪现象: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换用、借用、占用下属部门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等违纪现象。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2.车辆油修无标准,实报实销,数额较大。

整改措施:

(1)制定全镇公务车辆油修执行标准。根据公车编制数量,严格确定公车购置和运行经费,严格“定额包干”制度。

(2)建立健全公务用车集中调度制度和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制度,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

(3)对于执行中发现的各类违纪线索及时移交镇纪委,强化治理成果的运用,建立健全有关成果运用和线索移交制度。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3.长期使用下属部门车辆。

整改措施:

(1)强化思想教育,增强法纪意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充分认识到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做到从领导做起,从自身做起,杜绝公车配备和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2)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不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用公款擅自购买公务用车。不调换、借用车辆或摊派资金购买车辆,对公务用车不搞豪华装修,不增改与汽车行驶无关的设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以上工作总体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胡何林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

14.民主集中制贯彻得不深入,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事项研究得不够。

整改措施:

(1)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大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领导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等规定。

(2)完善制度内容。一是要细化具体内容。二是要严格决策程序。要完善集体决策酝酿、决策形成和决策执行程序。

(3)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监督作用。二是要加强信息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把公开贯穿于“三重一大”决策全过程,对决策事项、决策依据以及决策结果都要公开,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障群众参与监督的知情权,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决策的重要评审依据。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15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5.党委会记录不规范,没有党委会记录本,以班子会、指挥部会议代替党委会。

整改措施:

(1)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记录内容。

(2)要指定专门记录人员和统一使用党委会议记录簿。

(3)严格监督检查党委会议记录情况。

(4)妥善管理党委会议记录。党委会议记录是党委工作的机密材料,要专人保管,严格保密,任何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阅看。记录人员更换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确保万无一失。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15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以上工作总体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王德虎

牵头单位:党政办公室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

16.部分单位深化“三转”不到位,纪委书记有兼职,履行职责缺位,抓早抓小意识不强,对身边的违规报销、大吃大喝、权力寻租等违规违纪现象不能主动执纪监督问责,对本单位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失察。

整改措施:

(1)开展落实“三转”回头看活动。镇纪委围绕“三转”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并切实整改在落实“三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发散有余,聚焦主业不足,抓早抓小意识不强,影响监督执纪问责成效的问题。

(2)开展集中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检监察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案件查办的程序、方法和技巧等内容,对全镇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并通过知识测试检验培训效果。同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常态化培训机制,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查力度。开展各村向镇纪委工作和廉政建设述职测评,测评结果通报全镇,督促后进单位整改。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15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7.机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

(1)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整改通知要求和县委常委会研究的处理意见,镇纪委重点对未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漏报瞒报、涉嫌利用职权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和发生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进行调查问责,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治理任务。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严明纪律,从制度层面约束和杜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行为。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1月31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8.单位违规乱发补贴。

整改措施:

(1)要进一步提高对作风建设的认识。进一步深刻认识作风建设坚持和深化的关系,进一步提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自觉性、坚定性,把反“四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点滴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  

(2)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事、管人、管钱。财政、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发放津补贴审批核准制度。 

(3)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镇纪委将不定期开展督办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对落实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违纪违规问题多发复发的,将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1月31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19.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够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自觉、不严格,存在顶风违纪问题。

整改措施:

(1)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日常工作,全镇干部实行去向报告制度,严格遵守考勤、请销假、值班等一系列制度,并与年终考核挂钩。

(2)提高工作效能。推行转变作风、工作职责、办理实事、廉政风险点等公开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加强廉洁自律。加强道德教育,带头遵守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不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不追求低级庸俗生活情趣,不组织参与赌博活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实话、报实情、办实事、求实效,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4)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并及时整改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镇纪委采取抽查、明察暗访等形式针对各单位整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措施不力,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1月31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0.职能部门接受吃请。

整改措施:

(1)加强思想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坚定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追求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防止享乐主义不良思想的侵蚀,用行动自觉抵制公款宴请行为。

(2)加强法纪教育。强化纪在法前、抓早抓小的理念,发现苗头性问题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避免小错积成大过,使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1月31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1.财务账册有报销大额烟酒、土特产和招待费等现象,公款吃喝、公款消费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

(1)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有公务接待时,要有接待公函,据实填写有事由、被接待人员、陪同人员、就餐标准的派餐单等。

(2)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和法制宣传教育,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从思想上杜绝公款吃喝的歪风。二是加强单位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自觉抵制违规发票入账、拒绝做假账行为。对应纳入单位帐户统一核算的财务收支业务,必须坚持原则,在本单位财务账上集中核算反映。

(3)强化预算约束。要结合部门预算将消费支出具体到项目和人,不准超越,不以人废也不以人存。政府部门和公务人员花钱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支出,没有预算,一分钱也不能花。预算必须公开、透明,必须接受立法机构和公众的监督,真正建立起科学合理的现代预算制度。

(4)加大惩戒力度。建立一整套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把行政支出成本作为行政主体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列入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将公款吃喝等行政支出成本考核结果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升降、奖惩紧密结合起来,从而大大降低公款吃喝支出,遏止浪费和腐败现象,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硬性约束机制,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不按规定公开的单位以及存在挥霍公款造成浪费、借公款吃喝行腐败之实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配合,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之规定,加大对虚报滥报招待费处理处罚力度,对单位和主要负责人都要依法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1月31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2.个别单位工作纪律松弛。

整改措施:

(1)充分发挥纪检督察室的督查作用,每周对各股(室)、所工作人员进行督察,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通报,依规处理,做到常抓不懈。

(2)认真落实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每个干部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外出要登记,写出事由。不准无故不上班,不请假,擅自离岗脱岗。

(3)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学习。认真学习工作纪律等方面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使每个干部职工做到对有关政策的了解,提高思想认识和自觉性,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1月31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3.村组干部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农村村组干部在拆迁、征地补偿、国家涉农专项补贴、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套取、贪污、挪用以及强买强卖等问题,违纪违法主体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居多,窝串案频发。

整改措施:

(1)加强纪律教育,筑牢拒腐堤坝。围绕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廉自准则、农村财务管理村务公开有关规定,并结合村干部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集中学习活动等载体,对村组干部常态化开展廉洁履职培训。

(2)强化纪律审查,从严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在拆迁、征地补偿、国家涉农专项补贴、工程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3)突出建章立制,深入剖查案件。查找、堵塞制度机制和管理上的漏洞,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突出防微杜渐,强化纪在法前、抓早抓小的理念,发现苗头性问题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及时处理,避免小错积成大过,使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1月31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以上工作总体责任分工:

牵头领导:王高峰

牵头单位:镇纪委

配合单位:镇纪委及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8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一是整改工作在镇党委领导下进行,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全镇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分工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三是镇村两级分别成立整改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

(二)分类实施,扎实整改

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镇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督促检查,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

(三)举一反三,建章立制

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过程。

                                

                                 中共狼城岗镇委员会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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