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8971104X/2016-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口岸业务服务局 | 关 键 词: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统一版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3-29 | 发布日期:2016-03-29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3月24日,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企业对消费者,即B2C)进口税收新政策:自4月8日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届时,海关总署跨境平台统一版将正式上线。
为紧跟跨境新税改脚步,保障郑州新郑综保区跨境业务的顺利平稳运行,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口岸业务服务局组织河南电子口岸公司及技术开发单位多次开展平台软硬件内测,并于3月26日向综保区内各跨境企业下发《跨境统一版本技术对接文档》,同时,派驻专人协助京东全球购、唯品会、贝贝网等企业开展技术联调测试,保障综保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