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747445745/2016-0008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政府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信息公开,年报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3-29
  • 发布日期:2016-03-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本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以及2015年郑州市各县(市、区)、委(局、办)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郑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eng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邮政编码:450007,联系电话:0371-67177013)。

    一、概述

    2015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有效开展,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增强公开实效。

    在去年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5]22号),提出了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信息、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等九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的要求,我市下发了《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重点领域的牵头责任单位,规范了重点领域栏目建设的程序和内容,对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程序,有力地推动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为更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印了《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汇编》,发放到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学习。

    (二)坚持保密审查,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

    根据“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遵照《保密法》、《档案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准确把握、审慎协调保密与公开之间的关系。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以积极稳妥的态度慎重对待。对拟公开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和研判,在确保公开信息非涉密的基础上,将能予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告知,要求答复内容依法依规,回应到位,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规范申请办理,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规范申请办理,提升信息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保证各类申请能够依法受理、按期办结。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除网上系统、电子邮件、书面信函、传真等方式外,还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行政办事大厅等处设立政府信息查阅中心和集中申请受理点。各级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更加注重与申请人沟通联系,提供协助和指引,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减少因申请指向不明、表述不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对于申请量较大,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纳入主动公开渠道。

    (四)开展实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技能。

    面向全市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务培训,重点从受理程序、应诉技巧、法律风险等方面开展研讨,剖析典型案例,交流实践经验,梳理答复难点。通过深入讲解和答疑,要求各部门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规律性、差异性和复杂性的认识,抓紧健全领导体制、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责任,推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深入调查研究,积累典型案例,总结实践经验,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科学性。通过培训,逐步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应对方式和处理流程,推动各公开义务人转变固有观念,应用法治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有效提升了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5年,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7254条,全部实现电子化。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10956条,占总数的3.8%。

    (二) 主动公开方式

    在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2015年主动公开的287254条政府信息中,通过公报公开1869条,占总数的0.7%;通过网站公开246857条,占总数的85.9%;通过微博公开11785条,占总数的4.1%;通过微信公开13118条,占总数的4.6%;通过其他方式公开13625条,占总数的4.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5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66件,其中当面申请527件,传真申请12件,网络申请479件,信函申请2048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在受理的3066条有效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468件,同意公开答复的958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64件,不同意公开答复的620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9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37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96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3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5年底,郑州市未出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相关收费标准,因此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未收费。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郑州市2015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举报6件,办结6件。

    全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被提起行政复议232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26件。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的内容、服务能力和规范性方面还有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领域主动公开不够深入和全面。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办事服务信息公开得不够细致。二是对新媒体的利用有待加强。现阶段,各部门政务外网和微博、微信等网络发布平台,仍以政策规定、业务指南以及工作动态等对外发布为主,对政府信息的挖掘、利用程度不够,双向性的实时互动程度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公开意识不强,工作力度不够,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还有待提高。

    2016年,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丰富内容,创新方式,强化督查,着力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新成效。

    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对于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事项、关系到社会公众切身利益以及涉及公共利益的政府信息,都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围绕行政机关决策、执行的依据、程序、结果等,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加强政策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是进一步加强基础保障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

    三是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定期对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进行检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发挥激励和推动作用,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七、附表

    2015年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8725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95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095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287254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869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4685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178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311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362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82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31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9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7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4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57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342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441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066

    1.当面申请数

    527

    2.传真申请数

    12

    3.网络申请数

    479

    4.信函申请数

    2048

    (二)申请办结数

    3066

    1.按时办结数

    1872

    2.延期办结数

    1194

    (三)申请答复数

    306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46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95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64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62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1

    涉及商业秘密

    7

    涉及个人隐私

    2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51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8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9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237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96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2

    四、行政复议数量

    23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55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

    (三)其他情形数

    35

    五、行政诉讼数量

    12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79

    (二)被依法纠错数

    23

    (三)其他情形数

    24

    六、举报投诉数量

    6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7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2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5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73

    2.兼职人员数

    78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89.1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36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39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7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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