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政出【2014】59号地块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项目编号:2016-028 申报时间:2016年3月31日
建设 项目 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政出【2014】59号地块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郑州市化肥东路西、西站路北 |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
建设内容 及规模 | 总占地面积32818.84m2,总建筑面积170926m2 | ||||||||||
行业类别 | 房地产开发经营(K7010) | ||||||||||
环境保护 管理类别 | ○编制报告书 ●编制报告表 ○填报登记表 | ||||||||||
建设 单位 情况 | 单位名称 | 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 | ||||||||||
联系人 | 柴君 | 联系电话 | 0371-69177929 | ||||||||
法人代表 | 李俊宇 | 邮政编码 | 450000 | ||||||||
新增 排放量 | 化学需氧量 (吨/年) | 氨氮 (吨/年) | 二氧化硫 (吨/年) | 氮氧化物 (吨/年) | |||||||
工业 | 生活 | 工业 | 生活 | 电力 | 非电力 | 电力 | 非电力 | ||||
申请新增 | 2.339 | 0.175 | |||||||||
核定指标 | 2.339 | 0.175 | |||||||||
环境保护部门核定意见
| 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政出【2014】59号地块建设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郑州市化肥东路西、西站路北,项目总投资91950万元,总占地面积32818.84m2,总建筑面积170926m2。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幼儿园、物业及配套设施。项目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郑州市五龙口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贾鲁河。根据企业申请,新增化学需氧量2.339t/a、氨氮0.175t/a。 按照《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经审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量控制指标 (一)水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240mg/L、25mg/L,年废水排放量58484.96t,(废水排入郑州市五龙口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40mg/L、3mg/L)排入贾鲁河。 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采用标准定额法计算,该项目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处理标准(实际出水可达到COD≤40 mg/L、NH3-N≤3mg/L),基准水量58484.96t/a,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2.339吨/年、0.175吨/年。 《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政出【2014】59号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预测表明:该项目废水排放量58484.96t/a,化学需氧量、氨氮预测排放浓度分别为40mg/L、3mg/L,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处理标准,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339吨/年、0.175吨/年,中原区环保局以2016-028号文认可此新增排放量。 (二)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 本项目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二、许可预支增量的使用 该项目属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项目,新增水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从当地生活类许可预支增量中支出。 三、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上年贾鲁河水体中牟陈桥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8mg/L、6.13mg/L,分别达到/超过三类水质标准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50%的0.9倍和2倍。即:实际支出化学需氧量、氨氮许可预支增量2.339吨、0.175吨。 四、结论 同意该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2.339吨/年、氨氮0.175吨/年。扣减当地许可预支增量化学需氧量2.339吨/年、氨氮0.175吨/年。 本项目要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豫环文〔2015〕122号)要求,待《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出台后,补缴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前) 本项目已按照《河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文号)有关要求,缴纳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排污权有偿使用实施后) 2016年3月31日 (中原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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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