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0237203/2016-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物价检查所 | 关 键 词:工作,商品房,明码标价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01 | 发布日期:2016-04-0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按照郑州市物价局要求,区物价所从3月28日至4月8日,安排2个检查组对我区的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
一是商品住房销售是否按国家规定明码标价;
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商品住房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
三是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是否实行一套一标;
四是标价信息是否齐全,是否标示价格相关因素及收费等内容;
五是标示已售商品房价格的,是否标示实际成交价格;
六是在标价之外是否加价销售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存在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