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荥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纲要)评审会

索 引 号:667207798/2016-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规划设计中心关 键 词: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4-01发布日期:2016-04-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我市召开《荥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纲要)评审会

3月31日,我市召开会议,对《荥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纲要)进行专家评审。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评审委员会主任董黎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处长张传慧,我市领导宋书杰、张东辉、张淑霞、马炳林、丁文霞、赵炎利、赵晨阳、范胜利,市政府党组成员杨国强出席会议。

会上,规划编制单位汇报了《荥阳市城乡总体规划(2016-2030年)》(纲要)方案,与会专家对规划纲要进行了认真的评审。评委会认为:规划纲要指导思想明确,内容全面,资料翔实,布局基本合理,规划深度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划编制的规范要求和荥阳发展实际,原则通过该纲要。与会人员还就如何进一步完善纲要成果,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市委书记宋书杰在会上说,规划修编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工作,关系到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对于指导荥阳未来城乡建设和产业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和荥阳经济社会发展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国家“一带一路”和郑州建设国际商都战略的实施,给荥阳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修编新一轮荥阳市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已成为荥阳适应新形势发展、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和任务。荥阳市总体规划纲要的评审,为荥阳市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指明了方向,各相关单位要根据专家的意见,尽快对规划纲要进行修改和完善,各项规划编制一定要用科学发展观作指导,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尊重客观规律、尊重专家意见,立足高起点,体现高水平,实现高标准,使规划真正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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