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验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郑州豫港制药有限公司 | 中牟县官渡组团金菊四街东金菊五街西
| 中牟县环境监测站 | 郑州豫港制药有限公司投资56500万元,位于郑汴产业带中的中牟县官渡组团,是一个现代化、符合新版GMP要求制剂生产的基地,全厂共征地258.289亩,生产产品为粉针剂。生产工艺主要为清洗工序、灭菌工序、分装工序、灯检工序等,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仓库、综合办公楼、锅炉房。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其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郑州市环保局于2013年10月以郑环建表[2013]273号文予以批复。2016年3月,中牟县环境监测站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 1、生物质锅炉废气经(多管旋风 水膜除尘器)处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能够达到烟尘≤50mg/m3、二氧化硫≤100mg/m3的标准要求。 2、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格栅处渣 调节 A2/O 气浮 过滤 消毒)处理后,COD、BOD5、氨氮、悬浮物、总磷、总氮、Ph等污染物能够达到《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标准,经处理后废水用于厂内洒水绿化。3、经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一2类标准要求。4、本项目产生的不合格玻璃瓶和不合格胶塞统一收集后送往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不合格原料及异物、不合格产品、实验母液废试剂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定期送往河南天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处置;产生的锅炉炉渣及锅炉灰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还田处置;办公生活垃圾定期送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5、污染物排放总量COD0.3t/a、氨氮0.04t/a,满足总量指标备案表(项目编号:410100119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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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67189283 传真:67189283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71号审批办1001室(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