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2196/2016-0013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06 | 发布日期:2016-04-0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郑州豫元包装有限公司年产1.2亿平方米瓦楞纸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16年4月6日-2016年4月12日。
电话:0371-64622629
通讯地址:荥阳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2亿m2瓦楞纸箱项目 | 荥阳市刘河镇任洼村(郑州绿色印刷包装文化产业园) | 郑州豫元包装有限公司 | 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0500万元,建设年产1.2亿m2瓦楞纸箱(含印刷)项目,主要工艺为:原纸—瓦楞压制—涂胶—加热定型—模切开槽—印刷—检验—钉箱—包装。
| 一、废水:设备清洗废水、锅炉废水、经混凝气浮吸附过滤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用于绿化、农田浇灌,不外排。 二、废气。锅炉使用生物质作燃料,废气经袋式除尘器 麻石水膜脱硫除尘设备处理后经35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 三、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裁切纸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油墨桶由厂家回收利用;油墨抹布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贮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得随意弃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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