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召开第一季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 索引号:767806405/2016-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煤炭管理局
  • 关键词:会议,重要会议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6-04-07
  • 发布日期:2016-04-0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召开第一季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4月6日,郑州市煤炭局组织五个省属煤炭业集团和五个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召开第一季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单位第一季度煤矿安全监管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及第二季度煤矿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深刻分析了3月2日郑煤集团金昌煤矿冒顶事故和3月3日郑煤集团大平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原因,鲜明地指出了全市煤矿在技术管理、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市煤矿监控信息平台运行、安全生产秩序执法监察和“一通三防”、重大灾害大排查、隐蔽工程大排查、以包代管大排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面对当前煤炭行业信心不足、悲观思想蔓延的不利局面和国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艰巨任务,面对当前气温逐步回升进入瓦斯事故高发期,煤炭价格回升导致个别煤矿偷生产和煤炭经济持续下行安全投入不足、现场管理滑坡的严峻形势,柴栓庆局长指出,全市煤炭企业要坚定信心,正确看待形势,采取强力措施,多措并举,强基础、促管理、保安全。

    针对下步全市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柴栓庆局长强调:

    一、严格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一是对整顿后已经省、市验收批复过的煤矿,要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不降标准。二是对未经省、市验收的煤矿,除在执行原省、市规定的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基础上,新增加“七个不批”:即: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到三级及以上的不批;存在单体柱采煤工作面的不批;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未落实到位的不批;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的不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未完成的不批;存在隐蔽工程(采掘工作面)的不批;存在以包代管的不批。

    二、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贯彻落实好国家安监总局印发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等3个文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二是贯彻落实好市煤炭局部署的煤矿重大灾害大排查、隐蔽工程(采掘工作面)大排查和以包代管大排查三个专项行动,从源头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三、全面落实全年276个工作日制度。全市所有煤炭企业要按照国家及省要求严格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一律不得安排生产。同时,要妥善安排好新老制度转换工作,做到平稳安全有序。近期,国家相关部门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四、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一是市煤炭局要加大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其煤炭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对重点地区、重点矿井做好重点督查。二是县(市、区)政府及其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各类煤矿实行综合监管和日常监管。三是驻矿人员要认真履行驻矿监管职责,做到“五个到位”,即:列席调度会到位、井口清单人数到位、井下作业地点巡查到位、问题解决不了汇报要到位、驻矿日志填写到位。四是省骨干煤炭企业必须按照“三真”(真投入、真控股、真管理)原则,确保对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投入、生产经营以及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有效控制,实现对兼并重组煤矿的实质性监管。针对目前,我市兼并重组煤矿存在管理真空、管理缺位的问题。下步,各省骨干煤炭企业和地方政府要加大对兼并重组煤矿的管理,切实做到管得住,停的牢。

    五、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对复工复产的煤矿,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对隐患整改矿井,严防以维修之名偷生产。对隐患整改矿井做到“五个不批”,即:工程量不明确不批、作业地点不明确不批、入井人数不明确不批、整改期限不明确不批、多次长期整改不批;对停工停产煤矿,按照“两到位、五控制”要求,盯死看牢;对关闭退出煤矿,加大巡查巡视频度,严防死灰复燃。

    各省属煤业集团安监局负责同志、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市煤炭局班子成员及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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