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955/2016-00026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劳动,监察,劳动保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11 | 发布日期:2016-04-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零假日”办公。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工作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举报投诉电话有人接听、举报投诉信箱有人负责、举报投诉来访有人接待、举报投诉案件有人受理;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展开调查处理,全力打造劳动维权绿色渠道。
二是“零距离”服务。强化劳动保障法规宣传,印制劳动保障法律汇编手册和维权服务卡等宣传材料,通过日常巡视检查、案件调查处理和企业用工招聘会活动,认真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权益和用人单位的用工义务,提高用人单位的规范用工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能力。
三是“零积压”办结。加大案件调查,落实主办监察员制度,及时安排人员开展案件调查处理,有主办监察员对案件处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并采取“简易案件简便办,一般案件及时办,复杂案件慎重办,重大案件监督办”的工作措施,及时开展各类举报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