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地税局财产行为税申报工作平稳运行

索 引 号:00525347X/2016-000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4-13发布日期:2016-04-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港区地税局财产行为税申报工作平稳运行

自4月1日全面推行财产行为税新纳税申报表以来,港区局高度重视,全局上下一盘棋,根据预案统筹推进,目前,纳税人有序申报,该项工作平稳运行。

  一是统一步调强化思想保障。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工作研讨会议,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尽的实施方案和应急措施,明确了各基层所、办税服务厅、税政科、征管科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推进时间进度量化标准,为新申报表工作顺利启用提供保障。

  二是开展培训深化学习保障。针对当前“征管体制改革”、“营改增”推进等各项工作的密集交织,要求各单位把参与学习名单报至税政科,明确责任到人、明确任务到人,积极参与省、市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精确掌握报表填报及系统操作规范,熟练征管系统、网报系统的操作流程,为系统正式运行和对纳税人开展填报辅导做好保障。

  三是加强宣传税企共融保障。通过网站、微信、QQ群等新媒体平台和宣传展板、张贴公告、电子显示屏等多渠道对新表单启用工作进行宣传,使纳税人理解此项工作是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优化纳税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该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社会各界的认知保障。

  四是开设绿色通道顺利运行保障。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台、表单样板填写台,由专人负责辅导纳税人填写,积极引导和帮助纳税人。安排税务所人员在大厅轮值,专门解决疑难杂症。开设专门窗口申报。作为财产行为税新纳税申报表运行首月,该局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全程化、个性化服务,确保申报工作无缝衔接,快速受理,高效办结,确保财产和行为税统一纳税申报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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