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27037226/2016-0003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刁家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6-04-13 | 发布日期:2016-04-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工作计划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各项安全规程、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落实安全要求、岗位责任,具体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按照上级相关部门要求,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每周进行自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力求检查全覆盖,不留死角。
3、不断强化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各行政村、各企业要制定教育培训工作计划,重点加强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
4、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行政村、各企业要制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计划,全面排查辖区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及时对隐患部位进行整改。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台账,确保重大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5、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各行政村、各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求援预案和应急演练队伍;狠抓对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可能引发的安全事故进行排查、防范和治理。
6、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各行政村、各企业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7、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工作。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推进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有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单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落实工作计划,确保2016年覆盖率达到100%的要求。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单位
(一)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情况;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严格控制运输路线,严禁非法运输;继续深入开展重型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
责任单位:乡公路所
(二)建筑施工专项整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责任单位:乡规建办、土地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以商场、饭店、医院、敬老院、教会、车站、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责任单位:派出所、工商所、民政所、统战
(四)油气管道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石油天然气、液化气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对我乡的液化气分装、天然气长输管道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占压、覆盖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打击液化气分装站点。
责任单位:派出所、规建办、土地所、安监所
(五)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重点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等各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加油站重点区域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厉查处和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对烟花爆竹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等情况,加大对经营零售网点的安全检查,严查超越范围经营、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责任单位:派出所、企业办、安监所、工商所
(六)校园校车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校园及周边的安全环境,健全学校周边定时巡逻制度;检查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聚焦场所的用电、消防安全,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拥护踩踏事故发生;开展食品安全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对社会办学机构资质、食品安全及设施安全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责任单位:中心校、派出所
(七)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电梯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严防各种设施带病运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责任单位:派出所、企业办、安监所
(八)电力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电力设施日常管理、维护、运行、检测情况,配电设施周边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等有可能影响安全用电的危险点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突出医院、特种设备等重要电力客户的用电安全治理,着重消除影响供电安全的电源配置、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等重大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电管所、安监所
(九)安全隐患综合排查、处置、上报:对辖区存在的全方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上报、处置,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完成党委、政府安排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工作。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由乡长姬会杰任组长、副乡长张贵宾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刁家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查全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企业办,赵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安全生产工作日常事务及信息沟通联络。各行政村、乡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强整改,落实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单位,立即进行整顿,及时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单位,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正确教育和引导全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