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环境保护(厅)局
关于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郑州市民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核定意见
(报告书、报告表格式)
项目编号:2016-032 申报时间:2016年4月15日
建设 项目 基本 情况 | 项目名称 | 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郑州市民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郑州市中原区传媒南路南侧、临湖路西侧、雪松路东侧、文博大道北侧 |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
建设内容 及规模 | 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郑州市民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 ||||||||||
行业类别 | R87文化艺术业 | ||||||||||
环境保护 管理类别 | ○编制报告书 ●编制报告表 ○填报登记表 | ||||||||||
建设 单位 情况 | 单位名称 | 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92号院 | ||||||||||
联系人 | 张帆 | 联系电话 | 0371-63376313 | ||||||||
法人代表 | 梁远森 | 邮政编码 | 450000 | ||||||||
新增 排放量 | 化学需氧量 (吨/年) | 氨氮 (吨/年) | 二氧化硫 (吨/年) | 氮氧化物 (吨/年) | |||||||
工业 | 生活 | 工业 | 生活 | 电力 | 非电力 | 电力 | 非电力 | ||||
申请新增 | 0.399 | 0.03 | 0 | 0 | |||||||
核定指标 | 0.399 | 0.03 | 0 | 0 | |||||||
环境保护部门核定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核定意见
| 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郑州市民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区传媒南路南侧、临湖路西侧、雪松路东侧、文博大道北侧,废水排入贾鲁河水体中牟陈桥断面,废气通过专用烟道排放。根据企业申请,新增化学需氧量0.399吨/年、氨氮0.03吨/年。 按照《河南省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河南省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总量指标核定及管理规定》,经审查,提出意见如下: 一、总量控制指标 (一)水污染物总量指标 该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工作人员及参观人员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采用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260mg/L、28mg/L,年废水排放量0.9984万吨,(废水排入双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浓度分别为40mg/L、3mg/L)排入贾鲁河。 重点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采用绩效法/标准定额法计算,该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基准水量0.9984万吨,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399吨/年、0.03吨/年(绩效法计算情况)。 《郑州市民公共文化服务区郑州市民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预测表明:该项目废水排放量0.9984万吨,化学需氧量、氨氮预测排放浓度分别为260mg/L、28mg/L,满足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新增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399吨/年、0.03吨/年,中原区环保局以2016-032号认可此新增排放量。 二、许可预支增量的使用 该项目属文化艺术行业项目,新增水重点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从当地生活类许可预支增量中支出 。 三、区域环境质量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 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贾鲁河水体中牟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36.07mg/L、3.223mg/L,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四类标准的1.29倍和2倍。扣减当地生活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399吨/年、0.03吨/年 四、结论 同意该项目新增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0.399吨/年、氨氮0.03吨/年。扣减当地许可预支增量化学需氧量0.399吨/年、氨氮0.03吨/年。
2016年4月15日 (中原区环保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