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1022/2016-000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关 键 词:批复 | |
| 文 号:荥民宗〔2016〕12号 | 成文日期:2016-04-15 | 发布日期:2016-04-18 |
| 体 裁:批复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佛教协会:
关于变更“荥阳市佛教协会会长及法人代表”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你们的筹备工作情况,符合变更条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变更荥阳市佛教协会会长及法人代表。原会长及法人代表曹云霞变更为徐涛(法名:释延若),此会性质属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二、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自觉履行本会章程所规定的职责与义务,独立承担一切民事经济、法律等义务和责任,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特此批复
荥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