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019/2016-0006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 | |
文 号:登人社党组〔2016〕2号 | 成文日期:2016-04-18 | 发布日期:2016-04-18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委组织部:
为了进一步选优配强中层干部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拟任冯利民同志为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高朝阳同志为登封市社会保险稽查中队主任,刘云征同志兼任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赵红卫同志为社会保险稽查中队助理员;免去高朝阳同志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职务,冯利民同志劳动保障监察科副科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赵红卫同志社会保险稽查中队主任职务。
妥否,请批复。
中共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