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现将《祭城路街道关于组建社区“大党委”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祭城路街道工委
2016年4月20日
祭城路街道关于组建社区“大党委”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推进区域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业的发展,根据市委、郑东新区党工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祭城发展实际,现制定组建社区“大党委”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推进祭城路街道党建工作区域化为方向,以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文明、祥和”街道建设为目标,建立并完善与区域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事业发展相配套的党建工作机制。
二、目标任务
按照“区域统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整合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居民群众等力量,充分利用区域内各种资源,共同组建区域性党组织,通过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等形式,逐步构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党建工作新格局。
三、组织设置及运行机制
(一)组织设置
社区“大党委”由社区和辖区单位党组织共同组建,设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委员数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设7-11名。书记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书记从委员中推荐产生,委员由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物业公司及小区业主委员会中的党员、驻社区的党代表等兼任。
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三:一是热心街道和社区事务;二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三是能够正常参加街道和社区的相关活动。社区“大党委”委员属于兼职,不占现有编制和职数。
(二)主要职责
社区“大党委”要从党建资源整合与社会资源整合相协调、党建参与机制与社会参与机制相融合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在区域性党建和区域性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其具体职责是:(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各项活动;(2)广泛征求和收集汇总有利于社区发展建设的意见、建议,及时参加协商议事会议,讨论辖区内党的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等重大事项,参与研究、制定辖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3)协助街道党工委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指导辖区范围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开展工作;(4)协助街道党工委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各类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服务体系;(5)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委员的产生程序
主要采取聘任方式产生,社区兼职委员也可采取选任方式产生。兼职委员的产生应遵循广泛推荐、组织遴选、上级批复、组织聘用、全面公示等五个步骤。
1、广泛推荐。社区党组织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酝酿,提出初步意向人选。
2、组织遴选。社区党组织召开会议,对兼职委员初步人选进行研究讨论,投票表决通过拟聘用的兼职委员人员名单,报街道党工委批准。
3、上级批复。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由社区党组织提出人选,上报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并作出批复。
4、全面公示。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应对拟聘用的兼职委员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5、组织聘用。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由社区党组织聘任并颁发聘书,任期与本届社区党组织任期相同。
6、兼职委员的退出和增补。因工作调动等其他原因不便继续履职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通报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后,由街道工委和社区党组织解除其兼职委员职务。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经社区党组织研究并上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后,免去其兼职委员职务。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任期届满且不再担任下届委员的可自行解聘。需要增补兼职委员的,按照兼职委员产生的程序办理。
(四)运行机制
1、协商议事机制。社区“大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协商议事(党建联席)会议,一般由社区“大党委”书记主持召开,或委托一名副书记主持。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部署要求,研究讨论社区党建工作和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对辖区内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完善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采取大事共议、要事共决、实事共办、急事共商的议事规则,对社区内发生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社区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共同研究确定工作要点、实施项目、推进措施等,并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共驻共建机制。按照“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原则,整合辖区各种资源,签订共驻共建协议书,明确社区和辖区各个单位的权利、义务、合作内容及目标任务等,并联合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设岗定责等活动,充分发挥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和广大党员、居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3、双向沟通服务机制。社区党组织要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定期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加强与辖区单位的联系沟通,了解辖区单位需求及对街道、社区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辖区单位也要主动加强与所在街道、社区的联系,每年至少1次,积极参与支持街道、社区各项工作。
4、考核评议机制。街道将各社区“大党委”运行情况、工作成效,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目标考核和述职评议内容,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并以不同形式通报评议结果。每年底社区“大党委”要向党员代表会议或党建联席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对于不能正常履行职责,不能按要求参加协商议事会议的委员应及时调整。同时,每年底由街道对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大党委”共建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各社区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四、实施步骤
祭城路街道社区“大党委”组建从2016年4月份至2016年12月份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6年4月20至2016年4月30日)
街道党工委研究制定组建社区“大党委”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并按任务量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各社区党组织要展开调查摸底,召开街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会议,宣传和学习有关文件,明确组建社区“大党委”的目的意义和方法步骤,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实施阶段(2016年5月1至2016年6月30日)
各社区党组织通过协商推荐产生社区“大党委”人选,并经过规定程序确定“大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召开社区党员代表大会,宣布社区“大党委”成立及委员任命文件;建立会议制度、学习制度、调研制度、联系点制度、沟通制度、监督制度、述职制度、评议制度等,并对成员进行明确的工作分工。各社区“大党委”以推进社区党建工作、发展多元化社区服务与社区文化为重点,提升社区自治水平;进一步完善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和各类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完善和充实服务功能,引进和扩大服务项目,探索新型的党建服务资源利用与管理的运作模式,开展面向区域、面向党员、面向大众的系列服务:进一步发挥和壮大辖区在职党员、党员志愿服务队和党员文体协会的作用,使“服务党员、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促进和谐”的党员服务形成体系,凸现特色。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街道将全面总结社区“大党委”工作落实情况,整理实践成果,对工作落实中的好做法及时总结经验,形成机制长期坚持。
五、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社区“大党委”,是实现党建工作区域化,是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成功经验,是街道党组织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也是基层党建发展的必然趋势。各社区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积极整合辖区内的各类资源,做实做好基础工作,主动与辖区单位加强联络和沟通,结合实际制定简便易行的共建工作计划,扎实有效地推进辖区基层党建工作。
(二)大胆实践,注重创新。各社区党组织要注重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建立和完善社区“大党委”的组织体系、运行模式,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完善网格党组织组建模式,延伸服务触角,扩大服务覆盖面。结合目前街道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居民”活动,不断壮大社区服务力量。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督导,考核验收。街道将定期对社区“大党委”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于12月底前对社区“大党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将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