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地税局“多项联合”推动国地税合作深入开展

索 引 号:00525347X/2016-0003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6-04-21发布日期:2016-04-2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港区地税局“多项联合”推动国地税合作深入开展

港区局积极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不断拓展国地税合作的空间,创新国地税合作的形式,推动港区国、地税合作在更深层次、更广范围内深入开展。

一是联合深化纳税服务。联合大厅及网上办税服务,联合开展以需求为导向的满意度调查,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培训辅导,联合推进“银税互动”,共建咨询热线,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维护纳税人权益。

二是联合开展税收征管。联合开展税务登记、采集财务报表,合作征收税款,协同管理非正常户、开展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工作、核定企业所得税工作及欠税管理,互认数字证书(CA证书),协同制定税收风险管理年度合作计划、开展风险应对。

三是联合开展国际税收管理。联合为大企业提供个性纳税服务、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联合服务管理“走出去”企业,协同判定非居民企业构成常设机构资格,做好非居民源泉扣缴管理、对外支付税务管理,协同开展反避税调查和跨区域税源协作。

四是联合开展税务稽查。确定联合稽查对象,联合进户检查,协同审理及移送案件,协同税收保全和税款执行,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同发布税收违法“黑名单”和开展联合惩戒。

五是联合开展税收宣传。联合开展媒体发布会、政策发布会,公开开A级纳税人名单等活动,多渠道开展联合宣传。针对国、地税涉税政策实行二维码扫描一次性告知服务,让纳税人享受“互联网 ”的便利。

六是其它国地税联合事项。联合深化综合治税、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联合开展税收分析、税收调查、干部培训及挂职交流,协同落实税制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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