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88X/2016-0026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 | |
文 号:荥民〔2016〕18号 | 成文日期:2016-04-22 | 发布日期:2016-04-2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现对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如下:
组 长:田 军 局长
副组长:田松奎 党组副书记
宋礼福 副局长
马江涛 副局长
薛 影 副局长
刘合波 纪检组长
李 华 正科级干部
王双振 福利中心主任
宋卫东 副科级干部
王爱琴 副科级干部
曹红军 副主任科员
成 员:任 举 许尚丽 荣登科 柴 芳 杜红军
薛超凡 陈惠敏 阴国强 张建功 张 澎
张士杰 杨群生 刘冬霞 梁 艳 贾继军
陈永胜 蔺长友 徐红建 吴晓慧 邢 星
陈艳芳 吕文生 柴 建 焦松国 赵景梅
陈 培 聂延民 高春平 王宏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政工科,马江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许尚丽、杜燕、王莉,王莉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专干。
荥阳市民政局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