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大冶镇关于印发以《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06/2016-0001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大政〔2016〕55号成文日期:2016-04-20发布日期:2016-04-2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大冶镇关于印发以《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镇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摸清家底,夯实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查工作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深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充实我镇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15年12月31日为本次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现金、用款额度、以及往来款项要做到账表、账证、账实核对无误。

2、房屋构筑物类。指办公用房、其他用房、大冶镇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后镇政府出资建设的小区安置房剩余房源等。建筑物要绘制平面图,小区安置房要标记已售和代售房源情况。

3、电气设备类。包括空调、饮水机、油汀等。

4、电子产品类。包括台式电脑、便携电脑、平板、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各类一体机、网络设备、摄(照)像机等。

  5、专用设备类。包括票据打印机、保险柜、投影仪、监视器等。

6、文体设备类。包括体育器材、音响、电视机、娱乐活动设备等。

7、办公家(用)具类。包括办公桌椅、茶水柜、文件柜、铁皮柜、档案柜、沙发、茶几、搁物架等。

8、交通运输设备类。各类车辆。

9、基础设施类。包括镇政府出资修建维护的乡建道路、路灯、绿化、水利设施等。

10、土地。包括新型城镇化后镇政府收回的土地。

三、工作内容

(一)机关各科室要对内部使用和管理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各科室负责人是资产清查、核实登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自查表登记事项的完整性、真实性、延续性负责。

(二)在清理登记工作中发现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损失或被占用、借用、使用保管责任不明等问题,要及时追回已流失或被占用、借用的国有资产。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工作组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的规定和要求,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五)财政部门在此次清查基础上,建立完整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并对资产变化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强化资产动态管理。同时,要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的现象。

(六)资产清查结束后,财政部门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上报,批准后进行核实批复。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登记阶段(4月20日—4月30日)。根据固定资产清理、登记的统一要求,各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时组织人员严格进行国有资产清理、统计。认真、如实、规范填写《国有资产及重要办公设施清查登记表》,并在登记表上注明资产使用人、责任人。各科室清理完毕后,于4月30日前将填制完整、科室负责人签字纸质《清查登记表》和电子表报局办公室。

(二)核查核实阶段(5月4日—5月19日)。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国有资产摸底情况,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做到账实相符,不重不漏,并委托中介机构对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

(三)汇总上报阶段(5月20日—5月30日)。财政部门对核实无误的国有资产清查数据进行审核、分析、汇总,填报国有资产清查数据报表,于5月30日前上报登封市财政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强对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的领导,成立清理登记固定资产工作组,王志斌任组长,工作组成员:牛志学、刘银绪、侯红斌、陈彦召,镇办公室、财政所负责具体实施。

(二)提高认识。固定资产清理登记是一项加强机关管理、摸清财政家底的务实之举,自查登记要做到不重不漏,核实处理要确保不偏不倚,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工作组做好清查登记工作。

(三)落实责任。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抓好本科室清理登记工作,如实填报自查表,工作组将定时公布各科室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对清查工作不配合或故意隐瞒、不如实填报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格责任追究。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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